时间:2025-11-08
涉及单位:星沙海伦春天21栋2005号房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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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星沙海伦春天租户,现实名举报本小区21栋2005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规隔断群租的行为。该行为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恳请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一、违法事实与法律依据
1.违法改变房屋结构
该业主将原设计为三/四室一厅的房屋违规隔断为7间小房间出租,并在非居住空间如阳台、厨房增设卫生间、水电设施,破坏承重墙及原始功能分区。此行为违反以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隔断房若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原本非居住空间(如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改造为居住空间进行出租,则属于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长沙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结构,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需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2.安全隐患
消防隐患:隔断材料多为易燃材质,逃生通道被堵塞,租户密集易导致电路过载。
诉求与建议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责令房东立即停止出租,限期拆除隔断并恢复房屋原状;
对逾期未整改的,按法规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
联合消防、公安、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同类隐患,避免悲剧再生。
证据材料(见附件)
房屋隔断照片/视频;
恳请贵局高度重视,严查违法行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海伦春天21栋2005隔断房安全问题,严重扰民”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房屋原为三室一厅结构,现业主将其改造为五个单间(包括将一处内卫改为两个内卫),并增设一处公共厨房用于出租。
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已向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责成其督促业主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我单位已与二房东进行沟通,要求其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租户行为的引导与约束,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此外,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关注用电安全及人员出入管理等环节,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跟踪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后续跟进工作,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切实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星沙街道马达岭社区联系(0731-8686579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