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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职称评审有些政策不合理

时间:2025-11-02

涉及单位:邵阳学院人事处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市本级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邵阳学院职称评审文件第十七条第4点中有这样一条:“校外调入或引进人员转正后申报职称,来校工作之前在原工作单位所取得的论文、著作、作品、产品、专利、科研项目、成果奖等可以作为评职称的有效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有至少1篇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就是这样一条规定非常不合理,这些校外调入或引进人员靠着读博期间发的几篇核心论文,来邵阳学院以后几乎可以躺平,不用发什么论文、著作等,只要凭着读博期间发的几篇核心论文轻轻松松就能评上副高,正高,而这些核心论文并不是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对学校没有好处,为什么邵阳学院要承认?而校内普通老师们为了评副高,正高职称,却必须拼命想办法以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几篇核心论文才有资格评!学校引进这些高层次人才不正是为了让他们来邵阳学院多出高水平成果来为学校发展做贡献吗?而这个政策却是鼓励他们躺平,吃老本,这对校内普通老师们真的很不公平!在别的学校也没有听说有这样的政策。请求学校领导为了公平起见和学校长远发展考虑,删掉这个不合理的政策,谢谢领导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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