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4
涉及单位: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
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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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名投诉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手术、违规操作引发医疗事故,严重损害本人权益,具体情况及诉求如下:
一、就医背景
2025 年 6 月 27 日,本人在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隆鼻手术,按该门诊部要求,将 39000 元手术费转入个人账户(未通过对公账户),术前该门诊部通过材料说明及口头承诺,明确告知术后可实现 “直鼻形态、山根低平” 效果,并计划实施 “内切鼻翼”“肋骨碎垫鼻基底” 等核心操作。
二、主要违规问题及事故情况
1.虚假宣传导致医疗事故:术后效果与承诺完全不符,不仅未达到 “直鼻形态、山根低平”,还出现假体显形、鼻翼软骨突出、呼吸不畅等严重并发症。后经两家公立三甲医院诊断,确认并发症系 “鼻头支架搭建过大” 所致,属明确医疗事故。为缓解症状,本人已自行花费 15000 元进行修复治疗。该门诊部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事故及后续处置不当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违规收费规避监管:手术前,该门诊部强制要求本人将 39000 元手术费转入个人账户,拒绝通过医院对公账户收取费用,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关于医疗收费的规范要求,存在规避监管、隐瞒收入的嫌疑。
3.医疗记录不真实,侵犯知情同意权:术后本人查阅病历发现,病历中未记录术前承诺的 “直鼻形态、山根低平” 效果约定,也未规范记录 “内切鼻翼”“肋骨碎垫鼻基底” 等核心手术操作内容,导致本人无法通过病历追溯手术过程,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违反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4.责任主体明确,无推脱理由:该门诊部作为隆鼻手术的实施主体及费用收取主体,对手术方案制定、操作执行、术后保障负有全部责任,现有证据(转账记录、沟通记录、三甲医院诊断报告)可明确其责任,不存在任何推脱理由。
三、投诉诉求
1.责令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隆鼻手术费 39000 元;
2.要求该门诊部承担本人已产生的 15000 元修复费用,并承诺承担后续因本次医疗事故可能产生的所有治疗费用;
3.恳请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法对该门诊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不规范书写医疗记录等行为开展全面调查,严肃查处并公示结果,维护医疗美容行业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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