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4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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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凤凰新村19栋30号美泊洗衣二楼的“夜猫子猫咖”,负责人罗先生
投诉事由:
本人在该店工作期间被猫咬伤,店方暴露出以下问题:
1. 违法克扣工资与转嫁工伤费用:本人离职后,店方未足额支付工作薪酬,并强行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狂犬疫苗费用(总计649.5元)要求员工承担一半,最终仅结算55.25元。此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2. 疫苗接种资质与安全问题:店方为推脱其在动物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声称“店内猫已接种疫苗”。然而,店内猫只乃至给顾客的猫只接种疫苗均由无法提供资质的店主自行接种,且该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动物疫苗接种”项目。此行为涉嫌超范围无证经营,且其疫苗接种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无法保证,存在严重的动物防疫与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投诉诉求:
1. 责令该店立即补发违法克扣的工资并承担狂犬疫苗费用。
2. 依法查处该店“无证开展动物疫苗接种”的超范围经营行为。
3. 责令该店公示所有猫只的合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有效的疫苗接种记录。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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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夜猫子猫咖店位于冷水滩区梧桐路凤凰新村19栋(愿景国际旁),有二楼及三楼,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注册名称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陈龙罗易云顶屋酒馆,经营者为龙某蓝,主要经营内容为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同时养了猫,为消费者提供撸猫服务。经营者出示了部分猫的免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只有出售、运输、屠宰动物前才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没有说养殖动物需要检疫证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以处相应的处罚,饲养猫不做免疫接种没有法律规定。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