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1
涉及单位:长沙市天心区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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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法官雷金菊庭审迟到审判不公,偏袒违法行为人恒盛世家业主刘建雄
事实:
1、本人为案号:(2024)湘0103民初14430号的原告,据实反映,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雷金菊的有关问题。事实如下: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第九审判庭,2025年3月26日9点30开庭时,法院方只有张用之书记员一个人在场,也是由书记员主持开庭,雷金菊法官直到庭审最后才到庭,是否构成违纪违规?因法庭内禁止拍照,本人不能提供直接证据,但可以调取当天庭审录像查证。
2:我被恒盛世家业主刘建雄殴打致伤,住院12天,但我的误工费怎么不支持?我有误工时间证明我有误工行为产生,却没有误工费,这合理吗?只有提供银行流水才是计算误工费的唯一依据,我提供个税app完税凭证不算吗?对我最不利和有利之间,雷法官选择对我最不利的,这公平吗?银行流水只是计算误工费多少的一种可选方式,不是规避误工费的手段?法律只规定了计算误工费时可选择的方式,哪条法律规定没提供就不能有误工费?法官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法律是让违法成本更低,还是让维权成本更高?法制精神是怎样的?哪个是本?哪个是末?
3,造成伤残是支持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吗?我有多项证据证据,证明被告恒盛世家业主刘建雄在公共场所,还有多次写信去我单位对我进行造谣辱骂,就没有造成一毫精神伤害吗?
4,判决书只有载有不法行为人恒盛世家业主刘建雄的答辩,而且完全是虚假的,但没载有原告辩论,是否体现了控辩双方的权利?是否存在偏袒被告行为?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精神?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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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在(2024)湘0103民初14430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助理依据传票载明的时间到庭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结束后,承办法官依程序到庭主持庭审活动,不存在迟到或其他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
该案已于2025年9月8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处于移送上级法院审理阶段。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1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