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0
涉及单位:雁峰区交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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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早八时,我骑两轮电车,在雁峰蒸阳南路辅路上,因一小事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脑羞成怒,突然变向急刹停别车,导致我与对方的前车发生碰擦。对方在行驶道路上,以危险方式故意造成事故,对方反而以此想讹钱,因为是对方故意造成的事故,我肯定不同意,后报警。交警到达后,大致询问登录了过程,对方也一直强调,他是因为生气,才做出强行拐弯急刹别车。
之后,我认为,结合路边监控视频,应该容易确定此事应是对方故意造成的事故。因此事故,我与对方都只是电动车稍有小擦伤,无什么事。虽然是对方造成的,但我怕麻烦,息事宁人就没在追究此事。谁知,雁峰经办交警,将原本的一场故意的别车事件,认定为意外交通追尾事故。给了对方,继续无理取闹的条件。本人很是冤屈。
事发当时,对方电摩车主言语中就表现出,有后台,肯定可以让我吃亏。如今,事实证明他确实如此。一言不合,就在行驶道路上别车,这种无知蛮横行为,既危害他人,也是对自身极不负责。执法部门不但不惩治,反而漠视,让人失望!
作为无权无势的底层百姓,我只能求助红网平台,希望你的协助,让相关部门,请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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