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9
涉及单位:邵东市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严正投诉邵东经纬实验学校违规办学、污蔑监督者的紧急查处诉求信
致邵东市教育局(邵东经纬实验学校法定主管单位):
本人系关注邵东基础教育民生的热心市民,现就邵东经纬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经纬学校”)拒不整改校园厕所违规设施、恶意污蔑合法监督者、以法律追责相恐吓的严重行为,正式提起投诉。恳请贵局立即启动独立立案查处程序,全程主导调查与处置,严禁将本投诉转交经纬学校自行处理,坚决杜绝“被投诉者审查投诉人”的荒谬闹剧,切实维护教育监管权威与公民合法监督权利。
一、核心事实:合规建议遭无视,监督者遭恶意构陷
2025年9月28日,本人基于对校园民生的关切,向相关渠道提交《关于请求邵东经纬学校优化公共区域厕所设施的建议》,同步附上无剪辑、无主观评价、可清晰佐证现场的视频证据。该建议聚焦该校教学楼厕所三大明确问题:
1. 隐私保障严重缺失:厕位仅设隔墙(上方完全镂空,无任何遮挡),且未配置任何门体,无论隔墙高度是否达标,“无门+上方镂空”的设计已导致学生如厕时隐私暴露,尤其对青春期学生构成身心困扰,这是客观可见的事实(视频可完整印证);
2. 卫生安全隐患突出:沟槽式集中冲水设计易造成污物扩散,沟槽内侧积垢难清理,不符合校园卫生底线要求;
3. 使用效率严重不足:男生厕所未配置专用小便斗,课间蹲位供需失衡,学生排队现象频发,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然而,经纬学校2025年10月17日的回复,不仅对上述铁证视而不见、拒不回应核心问题,更实施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1. 罔顾事实,规避合规义务:声称“设施符合规范设计”,却对《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6.2.11条“厕位间宜设门”的明确要求避而不谈,对“无门+上方镂空”的违规设计拒不承认,属于典型的“选择性合规”;
2. 曲解法律,剥夺监督权利:以“投诉人非自益投诉人、无法律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出示所谓“完善措施证据”,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的法定职责——公民对校园安全、学生权益相关问题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与是否“自益”无关,学校无权设置监督门槛;
3. 捏造事实,实施名誉侵权: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污蔑本人建议是“事实失实”“博眼球”“恶意中伤”“诬告诽谤”,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禁止的“捏造虚假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
4. 滥用权利,恐吓合法监督:扬言“委托专业律师全程介入,依法追究责任”,实质是通过法律恐吓打压社会监督,试图制造“监督即违法”的寒蝉效应,严重扰乱正常监督秩序。
二、法律依据:经纬学校的行为既违规办学,又违法侵权
1. 设施违规的明确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6.2.11条明确“厕位间宜设门”,“宜”在强制性工程规范中属于“推荐必须执行”的条款(结合校园学生隐私保护的特殊需求,该条款实为底线要求)。经纬学校厕位无门、上方镂空,已违反该规范;同时违反教育部《中小学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厕位间必须设门,保障学生隐私”的强制要求,构成违规办学。
2. 拒绝监督的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教育教学设施,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第三十一条明确“学校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经纬学校对违规设施拒不整改,对社会监督恶意抵制,已违反上述法律义务。
3. 污蔑恐吓的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不得捏造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权。本人提交的视频证据可完整佐证建议内容的客观性,不存在任何“诬告诽谤”情形,经纬学校的公开污蔑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其“律师追责”的恐吓表述,涉嫌扰乱公民合法监督的正常秩序,违背公序良俗。
4. 反驳“非自益投诉人”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校园属于公共教育场所,经纬学校作为民办学校,其办学行为涉及公共利益,任何公民均有权监督,无需具备“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该抗辩理由是对法律的恶意曲解,无任何法律依据。
三、刚性诉求:恳请贵局依法履职,严查严处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本人向贵局提出以下四项不可妥协的诉求:
1. 立即开展独立核查:请贵局抽调与经纬学校无利益关联的工作人员,调取本人提交的厕所现状视频,同步实地勘察该校教学楼厕所,重点核查“无门+上方镂空”是否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出具加盖公章的《核查意见书》(需附现场照片、视频截图与规范条款的逐一比对说明),并向本人书面告知核查结果;2. 责令限期彻底整改:若核查确认设施违规,立即向经纬学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0日内制定详细改造方案(明确无门问题的解决措施、上方镂空的封闭方案、卫生设施升级计划),30日内完成教学楼厕所改造,改造全程需由贵局指派专人监督,改造后的设施需经贵局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3. 依法纠正侵权行为:责令经纬学校在原回应渠道(湘问投诉直通车)公开撤回污蔑言论,发布书面澄清声明,向本人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需经贵局审核,确保消除名誉影响);
4. 严肃追责问责:对经纬学校违规办学、拒绝社会监督、污蔑监督者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将其纳入年度办学资质考核的负面清单;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约谈问责,明确告知其“打压合法监督”的严重后果,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四、郑重声明:坚决捍卫合法监督权利,绝不妥协
本人提交的建议及证据均基于客观事实,无任何虚构、夸大成分,全程恪守法律边界,属于合法的社会监督行为。经纬学校以“律师追责”相恐吓,实质是试图通过诉讼威胁阻止问题曝光,其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若经纬学校胆敢捏造事实提起诉讼,本人将立即依法提起反诉,追究其名誉权侵权责任,并保留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该校“滥用权利、规避监管、损害学生权益”的权利。教育民生无小事,校园厕所设施直接关系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尊严,经纬学校的违规行为与推诿态度,已严重背离教育机构的基本职责。恳请贵局切实履行主管单位的法定职责,摒弃形式主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查处经纬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还监督者一个公道,更给全校学生一个安全、卫生、有尊严的校园环境。本人要求贵局在15日内将处理进展书面告知本人,逾期未处理或处理不当,本人将依法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实名举报。请审核官能手下留情,将我上传的证据视频公布出来,防止因为没有证据造成投诉失效,甚至被反控为诬告陷害,拜托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致投诉人及“湘问直通车”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投诉材料已收悉。经全面核查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及调取完整证据材料,现针对投诉内容中存在的事实失实、逻辑谬误及法律适用错误,作出如下正式澄清与回应:
1、厕所作为特殊公共场所,其管理措施(专用小便斗、侧位间均设门等各项设计)需平衡安全性与功能性,我校现行设计符合规范设计;
2、关于我校厕所设施通风等相关完善措施的证据,经查,投诉人并非自益投诉人,相关投诉事实并未形成纠纷,我校无义务向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予以开示;
3、我校对市民投诉的任何问题,始终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但坚决反对以“维权”名义实施诬告、诽谤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5、凡热心市民,提出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的热忱建议,学校欢迎,但对于为“博眼球”“刻意制造热点”的恶意中伤,也有坚决维权之意志。学校已委托专业律师全程介入,对投诉材料中涉嫌侵犯名誉权,影响办学声誉的内容,将依法追究责任。
邵阳市邵东经纬学校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