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7
涉及单位:新宁县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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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司法局答辩状“交了”却不送达,程序违法硬说“合法”。2025年10月16日我收到由武冈市人民法院通过邮政快递寄来的新宁县人民政府提交的书面行政答辩状及新宁县司法局提交的书面行政答辩状(两份答辩状的落款日期均是2025年10月10日),我就知道,除非只做口头答辩不提交书面答辩状,就无需给我,否则没有送达给申请人是程序违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庭必须将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副本送达申请人。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论权的基本程序正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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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针对您投诉的事项,我局已知悉。2025年6月11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5月27日在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邓某园、郑某香(申请人)诉新宁县某某印刷品包装厂(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仲裁案件中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戴某明与共同代理人戴某超、仲裁员周某、被申请人代理人何某明进行了调查核实,被调查人何某明、周某、戴某超均反映在邓某园、郑某香诉新宁县某某印刷品包装厂劳动争议案中,被申请人新宁县某某印刷品包装厂在开庭前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庭审过程中新宁县某某印刷品包装厂系口头答辩,申请人邓某园、郑某香及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提出复印答辩状的请求亦没有就被申请人新宁县某某印刷品包装厂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提出异议。
关于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将书面答辩状送达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一事,建议您向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
新宁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