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4
涉及单位:宁乡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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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蓝色港湾小区在全体业主不同意启动住房维修基金的情况下,社区书记范胜红带头违规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签字造假,业主代表,楼栋长都不是业主自己选出来的,二十个人签字就代表了四千多户小区业主,宁乡市住房局在没有经过核实的情况下给予通过并公示,纯属无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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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我局已关注到您提出的诉求,已安排人员核实并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宁乡蓝色港湾小区位于宁乡市金洲大道与东升路交汇处,始建于2010年,共建设高层房屋14栋(2、3、5、6、7、8、9、10、11、12、13、15、16、17栋),2012年建成交付使用。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使用13年,超出保修期。2024年4月25日,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探测器、消防水泵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宁消重字〔2024〕第0021号)。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消防、电力、供水、排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该小区消防整改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怡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已与物业公司组织多次业主代表会议,决定采用应急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施消防整改。根据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因蓝色港湾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由怡宁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2025年9月19日,怡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我局物管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应急使用条件,市物管中心依程序受理该审批事项。2025年10月13日起,依程序在小区显著位置对应急维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您有异议,可将详细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向城郊街道怡宁社区或市物管中心进行反映,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切实保障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使用。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您还有相关的情况,可与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浩(联系电话:15074971888)联系。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