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4
涉及单位:湖南欧依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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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次接触与初步调理阶段(2024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初,我在工作单位([可模糊处理为 “XX 公司”])看到同事使用减肥产品后体型变瘦,经同事推荐,于 11 月 9 日添加了欧依美健康管理中心王指导的微信,咨询减重 20 斤的相关事宜。王指导表示减重需 1.5-2 个月,建议先由廖老师分析肥胖根源,调理身体后再减重,并向我索要身高、年龄、体重等基本信息用于 “注册档案”。看过信息后,王指导称我体重超出标准较多,确认我有减重意愿后,帮我预约廖老师进行全身性分析,并记录了我的电话号码,告知廖老师会在 11 月 20 日来电。
2024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 时 22 分,廖老师使用 073152843977 座机来电,详细询问了我的体重增长时间、肥胖部位,以及是否有住院史、长期服药史,是否患有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乙肝、脂肪肝、尿酸高等健康问题。通话结束后,廖老师判定我属于产后内分泌紊乱失调、代谢差、酸性体质,需先进行身体调理,调理费用为 3682 元。当日,王指导通过微信发送 “快速远程收单” 链接,我使用微信支付 3682 元,并将支付截图发送给王指导,王指导随即为我对接调理方案,告知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024 年 11 月 11 日,我收到调理产品并开始使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使用反应,微信端每日要求我打卡体重、测量三围,并拍摄正面、背面、侧面全身照反馈,廖老师称此阶段为 “初步调理”。
(二)减重塑形阶段与首次加价(2024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20 日,王指导向我发送 “数据 CT 评估中心报告图”,称我调理效果极佳,评估分数 9.45 分,可进入减脂、减重、塑形阶段,承诺体重可减至 90 斤左右(上下浮动约 2 斤),塑形后胸围 79.5cm、腰围 62cm、臀部 85cm、大腿 48cm、手臂 25cm,且减重成功率为 94%-96%。随后廖老师来电,展示两名客户减肥成功对比图,称我减重成功后会类似其中一人,并提供两个方案选择:一是单纯减重,二是减重塑形同步进行(称可使皮肤更紧致)。在廖老师强调 “两个方案仅差几千元,更好的方案效果更优” 的引导下,我选择减重塑形方案,费用 22800 元。
2024 年 11 月 20 日,王指导通过微信发起 “健康管理中心收款 12800 元” 程序,我完成首次支付;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08 分,王指导再次发起 “健康管理中心收款 10000 元” 程序,我完成第二次支付。拿到方案后,我按要求使用产品并每日打卡,但使用期间出现每日腹泻 7-8 次(粪便呈水样)、皮肤变黑、面部起疙瘩等情况,体重及体型无任何变化。我向王指导反馈上述问题,其回复 “属正常现象,水样便为脂肪水”,未提供任何解决方案。
(三)脂肪代谢阶段与二次加价(2024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5 日,廖老师来电称需进入 “脂肪代谢” 阶段,再次提供两个方案:一是一步到位代谢脂肪,二是分层代谢(先代谢内脏脂肪,再代谢血液脂肪,最后代谢皮下脂肪),并强调分层代谢方案可彻底改善亚健康,提升气血及皮肤状态,使身体年龄比实际年龄小 3-5 岁。在其 “为你考虑,选择更优方案” 的劝说下,我选择分层代谢方案,原费用 24000 元,廖老师称可先支付 20000 元购买产品。
2024 年 12 月 5 日中午 12 时 08 分,王指导通过微信发起 “健康管理中心收款 5000 元” 程序,我完成支付;2024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王指导发起 “健康管理中心收款” 程序,我分两笔支付 4600 元及 400 元;2024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 18 分,我通过微信向顺丰速运支付 10000 元货到付款费用(该款项为该阶段剩余产品费用)。使用此阶段产品期间,我仍每日打卡,但体重、体型依旧无变化,皮肤发黄情况加重,多次向工作人员反馈,均被 “不要急,后续会处理” 搪塞。
(四)交接新指导与三次加价(2024 年 12 月 - 2025 年 1 月)
2024 年 12 月 24 日,廖老师来电称需出差,将我转交滕老师负责后续服务。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时 22 分,滕老师来电告知其工作微信,我于当日上午 9 时 45 分通过手机号添加滕老师微信。2024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1 时 20 分,滕老师助理向我发送其他客户减肥成功对比图,称 “你很快也能达到此效果”,我反馈 “体重已 20 余天无变化”,助理回复 “不要急,滕老师会处理”,未给出具体解决措施。
2025 年 1 月 3 日,滕老师来电提及 “需继续执行此前廖老师制定的方案”,当日下午 15 时 18 分,滕老师助理通过微信发起 “健康管理中心收款 4000 元” 程序,我完成支付。使用产品期间,体重、体型仍无改善,皮肤发黄问题持续,我向滕老师反馈,其仅回复 “没关系,后续会处理”,对 “为何长期无效果” 的追问始终回避,未予正面回应。
(五)脂肪记忆清除阶段与四次加价及商家失联(2025 年 3 月)
2025 年 3 月 10 日上午,滕老师来电称需进行 “脂肪记忆清除”,称该阶段为 “减肥终点站”,完成后 “无论如何饮食均不会反弹,身体会永久记忆瘦身状态”。我提出疑问后,滕老师表示 “不做此方案,后续出现任何问题与本中心无关,需自行承担责任”。当日下午 15 时 24 分,滕老师再次来电,称 “该方案已申请折扣,现费用 8600 元,不做则此前投入将前功尽弃”,我最终同意。随后滕老师助理通过微信发起两笔收款程序,我分别支付 8000 元及 600 元。
此阶段产品使用期间,体重、体型仍无变化,我向助理反馈,其回复 “减肥后期进度会变慢,老师会安排后续方案”,之后多次联系,工作人员均不回复微信、不接听电话,彻底失联。截至 2025 年 3 月,我累计支付费用 59082 元,期间多次要求欧依美健康管理中心提供产品资质证明,均被拒绝,且未收到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经查询,发现网络上存在大量针对该中心的同类投诉。
公司名字:湖南欧依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309
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介入调查欧依美健康管理中心的经营资质、产品合规性及服务宣传真实性,对其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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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暂未发现被诉公司存在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的情况,因证据不足,暂不予立案。经调解,该公司表示无法满足您要求全额退费的诉求,其提出的退费方案您不认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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