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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法院冻结微信及银行卡

时间:2025-10-12

涉及单位:胶州市人民法院

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本人2025年9月25日17时22分微信被限制支付,过后半个小时收到微信客服消息【胶州市人民法院限制支付,显示(2025)鲁0281财保331号,到现在没有收到判决书,微信并没有核实真实性随意限制支付,而且也给法院打电话(0532—87296687)一直打不通,通过0532—114查到0532—87296687为非法院干嘛,而且本人去微信人民法院网小程序并没有查到(2025)鲁0281财保331号,法院处理并没有相关的证据书涵或者判决书形式已经涉嫌案件原因,直接强制冻结本人微信支付,而且法院还很嚣张的说你自己找第三方去协商还款还了就给你解冻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查到关于本人的案件,诉前保全不应该这样用的吧,还能长期帮助网贷催收,本人长期来广西生活不在胶州市,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为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的同意除外。本人并没有在胶州市生活,按照住所管辖原则不属于胶州市人民法院的管辖区,胶州市人民法院对本案能不管辖,请法院解除我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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