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0
涉及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劳动局、保靖县住建局、保靖县总工会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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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向阳,是一名来自湖南永州的建筑行业打工人。
2024年12月起来到了湖南省湘西自治洲保靖县,一个命名叫:“保靖县现代农贸综合市场棚改工程项目一期”的工地工作,总包单位:南京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在这家建筑公司担任八大员之一的质量员(住建平台挂证人员)。
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结算拖欠我工资49957元(详情见附件1)。公司从一开始一直以各种原因、理由拖欠民工、管理人员工资(详情见附件2).
由于公司长期拖欠民工、管理人员工资,经常出现民工、供应商讨账闹事【有人堵大门、拉电闸、爬塔吊轻生、跳楼等,详情见附件3(视频)】,找项目管理人员讨说法的,公司驻项目两个财权实际控制人(李X荣、黄X明)表态说:“我们公司按工程合同日期达到了预定目标,是开发商甲方没有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所致,我们就无法支付民工、管理人员工资及供货商款项,你们要钱支开发商那要,我也是个受害者。
经两个财权实际控制人这么一说,还真是那么一回事,在2023年开工到2024年8月期间前总承包也是我们现在这个境地,来时墙还贴着前总包、人社局、开发公司张贴民工工资拖欠结算通知(详情见附件4)。
我们打工的,这久违的而微薄的工资收入,家里(人员)上有老、下有小的,被这样忽悠来、忽悠去的,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到底谁是恶意欠薪的主人!
今特上贴请求保靖县人民政府为我们来自五湖四海的民工、管理人员作主,拿到这等待已久而微薄、可怜的工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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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您说明如下:
首先,需要向您明确的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的界定,您所担任的“项目管理人员”岗位,其劳动关系性质与一线生产岗位的农民工有所不同,不属于该条例规定的“农民工”范畴。因此,您所反映的欠薪问题,不能适用旨在快速、专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处理程序”(例如: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特定措施)。
对于您作为管理人员被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我单位将依据处理劳动争议中“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问题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请您知悉,启动该处理程序需要您提供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明确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因此,若您希望我单位就此事进行立案调查,需要您提交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由用人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材料至我单位。若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无法提供社保证明,则需要提供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或判决书。
在收到您提交的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后,我单位将依法对您反映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问题进行调查,并视情况对涉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依法支付。
同时,考虑到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途径,我们向您提出以下建议:处理此类劳动关系清晰、但报酬支付存在争议的问题,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是启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您可以直接向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您的合法权利。这通常是解决此类争议更为专业和高效的渠道。
我们理解您维权的心情,并将依法在我单位的职责范围内提供帮助。请您根据上述说明,尽快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您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也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