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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派森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诱导签订服务合同

时间:2025-10-09

涉及单位:湖南派森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艺学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于2025年8月25日,被“湖南派森启航”及其关联公司“湖南艺学启航”的课程顾问以“学一期付一期款,随时可以无违约金撤解除”等虚假承诺,诱导购买Python课程。 但是我有警惕心理没有支付100元后,对方在未向我明确告知和解释合同关键条款的情况下与我通话了两个小时,引导我在其合作方——“汉理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千帆云”微信服务号中完成操作。对方始终使用“分期付款”、“0风险违约金”、“随时退”等话术进行误导。 事后本人发现,所签署的《项目服务合同》实为一份总额为5880元的分期贷款合同,并附加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委托扣款授权书》等一系列文件。更有甚者,在我并未开始接受任何服务的情况下,对方出具的《收款及服务完结证明》竟谎称我已“完成服务”,以此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汉理通公司。近日不断打电话来催我付款已严重干扰到我的日常生活,我也未接受任何服务当天就告知不学了

退课申明:

我本人于第二天立马申明要求退课并解除合同,与此同时并未享受湖南派森启航培训机构任何一节课程服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该无责全额退款。当时沟通对方未回应,我便默认同意了。在此声明我未正式开启贵公司一节课程服务,并且该项约定不在我签署的项目服务合同内,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拿起法律武器正当捍卫消费者权益的时间。

对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虚假宣传、口头承诺“学一期付一期”与贷款合同条款严重不符;并且湖南派森启航经营范围只涉及教育咨询服务,并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2.诱导贷款和侵犯知情权:隐瞒贷款本质,未清晰告知贷款风险、债权转让、仲裁条款等关键信息;

3.合同:在服务未开始的情况下,出具虚假的《服务完结证明》以快速套取资金;

4.霸王条款:合同中的《承诺书》条款规定“拒绝履行即视为服务完成”,完全免除了乙方责任。

5.违规扣款授权:签署的《委托扣款授权书》导致银行卡无法解绑,造成持续的资金安全风险。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条款第六条若按总金额5880元计算,日违约金为 5880 \times 0.03\% 元,看似比例不高,但结合“剩余债权全部到期”的约定,若甲方仅逾期一期,可能被要求一次性偿还剩余并承担高额累计违约金,违约责任明显过重,违背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在此严厉谴责汉理通公司作为持牌的金融机构,未能尽到审慎的合规义务。其合作教育机构存在明显行为,其在流程中未作任何风险提示,反而通过出具《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接受虚假的《服务完结证明》等方式,间接促成了此次结果。

我的诉求:

1.停止侵权:要求汉理通公司立即终止贷款合同,确保不会产生任何后续扣款及征信不良记录,并立即解绑我的银行卡。

2.核定侵权责任:请求监管部门对上述两家公司涉嫌合谋、虚假宣传、违规提供贷款服务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严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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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5-10-16 10:11:07

    经调解,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或者其他法定途径维权。

    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5-10-14 13:34:34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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