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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交管12123重复发送已处理完毕的违法信息

时间:2025-10-09

涉及单位: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8月9日,本人驾驶机动车不小心在湘阳街金谷市场南门口处未按地面交通指示标志行使,本是左转车道,因未注意直接直线行驶,被发来短信提示产生了违法行为,查看了交管12123平台的违法记录后被罚100元。因是自己的不小心确实造成了违法,所以主动及时在12123平台缴纳了罚款。可事后12123平台以及手机短信在我缴纳了罚款并消除了该违法记录的后期,仍旧多次发信息对我进行骚扰,每次收到信息去12123交管平台查看,仍旧是那条已处理完毕的8月9日的违法记录。我就想请交警部门把工作做严谨一点,不要总是重复给用户发送人家已处理完毕的消息扰民,本来被处罚就已经心里很不爽,还没完没了的重复发送这些已经不存在了的记录,你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一辆20多年前就已经被盗走的摩托车,当时也已经在乐坪派出所报了案,你们这些警察案子没给破,却让这辆车一直20多年来还在我的名下挂着,致使我无法在12123平台上学习处理学分。多次在12123平台投诉也没给任何回复,可这些已经缴完罚款的信息却没完没了的发过来扰民,你们能不能办点实事。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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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交警支队 2025-10-28 10:15:5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12123平台重复发送信息的问题。
    经查,因“交管12123”平台前期出现服务器短暂故障,导致部分已完成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信息发生延迟推送,给您带来了重复接收信息的困扰。我们对此深表歉意。目前,相关技术问题已由省级运维团队修复,系统运行恢复正常。感谢您的情况反馈,这有助于我们不断完善系统服务体验。
    二、关于车辆注销的问题。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属于盗抢车辆,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三、关于名下历史车辆影响“学法减分”业务的问题。
    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第四条第(六)项明确规定,如机动车驾驶人名下存在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其通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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