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06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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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求长沙市委长沙县领导为弱势百姓主持公道,严惩破坏长沙营商环境、欺诈百姓的二手车贩。
今年9月2日在长沙县绣园路与绣坊路交叉口二手车商(店名“我要有车”的车商153****9990)手上买了台轩逸二手车。消费者于2025年9月1日到店看车,车商老板和业务员串通故意隐瞒其车辆真实情况,因消费者不知车辆状态多次要求查看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车商找各种理由推诿、哄骗、诱导消费者购买,最后9月2日将营转非的车辆冒充个人私家车卖给消费者。车辆买回后消费者多次讨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商各种理由故意拖延,造成消费者又为其车辆维修花费2000多。
直到2025年9月30日消费者通过交警12123查询到车辆属营转非时,消费者立马要求退车退款,车商回复你车买了就不能退,只能换,车的任何费用由老百姓自己承担。车商明目张胆的变相强买强卖、变相抢钱,天理何在?
消费者实属无奈了,请求湖南省委、长沙市委和长沙县的领导为民做主,为百姓主持公道,维护湖南人民童叟无欺、诚信为本的长沙。
百姓呼声路151****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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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由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沟通,车行同意按照原价退车退款,您表示认可。但对于您提出的补偿汽车维修费及过路费的问题,暂未与车行达成一致,已约定您退车时再前往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调解。
如果您有其他的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731-85477440。感谢您对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