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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烈要求依法拆除金地-红炮商贸城违法建筑的举报信

时间:2025-09-27

涉及单位:农村农业厅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举报人:张安成

主题:举报浏阳市大瑶镇金地-红炮商贸城张华文在规划公共用地上违法建设。

一、 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1、位置:位于浏阳市大瑶镇金地-红炮商贸城。

2、行为:自2025年3月19日起,该处未经任何公示与合法手续,突然开始施工,现已建成地脚梁(地基)及部分墙体。

3、现状:该构筑物至今(举报日)仍未拆除,持续非法存在,已成为该区域的一个负面“地标”。

二、 事实与理由

(一)非法买卖土地:张华文(非华园村集体成员)于2002年左右,通过私下协议,向本村张良义非法购买了位于华园村下门组 的集体土地。该土地面积约为0.07亩。

(二)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建设:获取土地后,张华文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土地上施工建设房屋,已建成地基,墙体1-2米高。

(三) 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性质恶劣,其规划用地性质明确为公共用地。在此性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房屋和墙体,是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四) 破坏整体风貌,与新时代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五) 侵害公众利益,引发社会不满规划中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市民共有,是用于满足公众休闲、娱乐、通行的公共利益空间。此违法建筑侵占了本属于市民的公共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引起了周边居民和过往群众的强烈反感和不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六) 政府执法权威受损该违规建筑从动工至今已有时日,且结构明显(地脚梁及墙体),但至今未见任何有效执法行动予以拆除。导致违法事实长期存在,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三、 我的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强烈要求:

1、立即立案调查:请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对该违规建筑立案调查。

2、责令限期拆除:经查确属违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八条,依法予以彻底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3、追究相关责任:对违规建设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4、公开处理结果:将调查处理结果通过官方途径向社会公布,回应公众关切。

我恳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维护法律尊严和城市规划的“钢性”,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附件:

该违规建筑所在地块的规划图。

违规建筑不同角度的清晰照片。

此致!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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