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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长沙县泉塘街道星辉社区明城山庄明星物业公司多收电费

时间:2025-09-25

涉及单位:长沙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举报长沙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加价收取业主电费。业主们查阅政府出台的文件和政策显示居民用电最高0.604元每千瓦时,可是明星物业长期加价到0.624元或者0.63元或者0.64元给业主售电;《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物业在代收水电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可是明星物业在过去10多年长期违法加价收取业主电费。上传的附件是该小区热心业主提供的购电原始凭据。请长沙市政府对这种违法现象开展调查,责成明星物业退还多收的电费给该小区一千多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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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 2025-09-29 15:14:17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长沙县泉塘街道星辉社区明城山庄明星物业公司多收电费情况,泉塘街道高度重视,经了解明城公寓小区于2006年建成以来为专变供电模式,小区物业与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小区用电由物业统一管理。

    因该小区为住宅小区属于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用电性质,一直以来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根据湘发改价调规﹝2021﹞69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价格政策(一)居民终端用户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目录电价0.604元/千瓦时。因此,明城公寓物业应严格按照此电价标准执行收取业主电费。电价属于政府定价,任何企业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针对此情况,街道和社区目前已协调国网长沙县电力公司、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塘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职能部门核查情况,待情况核实清楚后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情况可以随时向街道和社区反馈。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联系方式:0731-86867369)。

    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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