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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权力被侵犯

时间:2025-09-24

涉及单位:安乡县深柳镇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民法典规定的小区重大事项和维修基金的动用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在安乡江南水乡小区,这条法律不管用。              

最近几天,不经合法流程,不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业委会刘某珍主任要毁花园绿地建停车位,动工后广大业主强烈反对也无济于事。在这之前,刘主任也未征得合法比例要求的业主同意,就毁掉小区游泳池建了停车场,现在又故伎重演。刘主任掌握江南水乡小区的所有权力,包括话语权,凡群里有不同意见者就被她踢出群。

请问:1、重大事项决定权本应属于大部分业主,为什么在江南水乡只属于个人?2、毁绿建车位、毁泳池建停车场的费用是不是要动用维修基金?如果动用了维修基金为什么不经过法定程序,不需经过大多数业主的同意?请政府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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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乡县网信办 2025-10-11 10:15: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业委会归业主大会管,其设立、选举、职责和权利均受业主大会的约束和监督,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与协助。您反映问题后,住保中心对进行了刘某珍指导、劝导,但刘某珍对住保中心的工作不予理会。

    如确有侵占业主权利行为,建议走司法程序,更换业主委员会人员。

    安乡县住保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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