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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虚假承诺

时间:2025-09-20

涉及单位: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是周晓杰,因一起借贷问题于5月10号在网上遇见了荣湘律师事务所的曾锦程律师,我喊他律师,他并没有告诉我不是律师而是助理,加上微信开始我跟他说我的案件情况,问他付完钱是不是全权交给他了,回答我是的,我问他追回来大概得多久告诉我3到七天会有一个让被告还钱的结果。25年5月18日我支付了第一笔500元随后又给我微信名片推了一位名叫曾锦程的名片,说是对接工作,后来他改名为余聪英,再然后就被拉进群里发材料,发完材料之后让我统计金额,我当时工作忙,抽空统计的,他们并没有帮我整理材料和核查我的材料,更没有统计金额,后面他们去加被告微信以后,跟我说被告恶意躲避不回复,我问对方我的起诉费到时候都是被告承担吗,他们说会写到起诉状要求对方承担。6月1日我又先交了1300,他们说只能到立案,还要再交1300,一共是2600元才会对接到法院,后面补齐了,一直是我在催再问进度。他们说在整理在核实材料。6月4日又让我整理材料核实金额6月6日我问有没有消息,曾锦程回复写好会发群里,又让我等一星期,我催促,又说周日之前给我,告诉我他们手里的案件太多,希望我可以理解。6月6日下午告诉我案件提交法院,让我等待。6月10日说法院让向被告所在地起诉。又重新提交。6月18日我催促,他们重新让我补充材料,6月19日帮我重新提交,6月25和6月27日我又问,说法院在审核,7月1日告诉我又被驳回,让我补充材料,群里的赵文卓告诉我提交的材料和金额对不上,我问他们没人帮我审核吗,是让我自己重新截图重新核算吗。赵文卓回答是的,需要我重新整理,然后帮我提交,我又发一次材料并自己整理核对计算金额,给到他们,他们又帮我重新提交。7月11日又被反驳。说要一份要素起诉状,我再次重新填写,7月18日又补充证据材料,接着又是等。7月20日我问,群里的夏彬升回答等待周一,7月21日我问,群里的杨律师回答还在审核。7月22日我收到消息审核通过,接着是法院联系我填写资料,7月25日收到立案成功的消息,我又交付了法院受理费。7月28日我想申请线上开庭,他们让我自己打电话问法院,我问他们什么他们都不知道,就说让我等等,8月7日收到短信传票。我打电话法院说线上开不了,我只好找他们为我找一位律师,。8月12日我问请律师多少钱,曾锦程建议我请一位3200元的律师出庭能保障我顺利回款,还给我看了他们顺利回款的案例。但是我没有那么多钱,曾锦程说我可以先交一个定金帮我定下来,说对我保障高,能顺利做下来,而且会主张对方承担这个费用。我问他线下出庭有没有差旅费,怎么算的。曾锦程回答我没有这个费用,不会收我这个费用的,后来8月12日到19日催促我付款8月22日我再次确认胜率大不大,曾锦程回答我基本没什么问题,我问没有别的费用了是不是,回答我没有。随后我支付定金1000元,8月28日告诉我律师约好了,钱也已经给了。8月30日我问律师什么时候和我沟通,对方回复没到我这个案子。9月3日曾锦程说让我准备律师费,说已经预定好了,9月10日催促我,我说15日补交,他说还需要准备材料让我尽快9月13日3200元补齐。9月13日下午告诉我律师不干了,我要是去不了就要加钱,让我加1800元,给我重新找,开庭时间是25年9月16日,我当时着急已经想不了那么多了。补齐3200元后又凑钱交了1800元。他开始安排重新找律师。9月13日下午18点02告诉我搞到一位律师。让我继续整理材料提交,18点40加到律所张邵阳的微信一直和我要材料并让我自己整理,直到开庭前一天下午,也就是9月15日下午我都在整理并核对自己的证据材料给他们,并在下午才和对接律师第一次电话沟通。现在开完庭我和我的开庭律师才了解到他之前并不知晓我的情况,和我打电话前的工作他一概不知,而且他也没有在和这家律所合作,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渠道找到他的,而且律师费他只收到一千元。我感觉自己被欺骗,我的起诉状是助理写的,曾锦程亲自在群里说的。我问有没有律师给我审核过,他一开始也不正面回答。就说律所的的人都会看,而且说好不会在追加费用却没有兑现,给了定金,律师却跑路说不干就不干了,问就是不加钱就把钱退给我,他们一直说在整理核实我的材料,却好几次被驳回让我自己核对,让我等,而且一直混淆视听,没人明确告诉我他们是助理不是律师,我喊律师的时候,也没人说明,现在我想退费才说他是助理,还有就是说会帮我主张律师费,但是起诉状里没有写,开庭律师说法院是看起诉状判案的,他不清楚我要主张律师费。一万三左右的案子已经收费8100元。恳请法官主持公道让律所退钱。谢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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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5-09-28 09:51:51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提交的证据材料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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