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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产权证明多次沟通不给办理

时间:2025-09-20

涉及单位:天元区群丰镇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主体注销,涉及到株洲西站候车大厅租赁店铺场所办证,因为西站候车大厅里面属于广东瑞铭公司营运管理,没有房产证,国有企业给出的证明市场局办证窗口不予认同,按照相关规定需要由株洲西站归属的群丰镇政府出具证明,且市场局办证窗口拿出2024年12月办理的同样的株洲西站的候车大厅商铺营业执照由群丰镇盖章的证明,我多次到群丰镇政府沟通,群丰镇工作人员坚决不给出具证明,且讲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理,老百姓现在办点事情真的是很难很难,感觉政府就在推脱责任,老百姓只不过是要出具一个他们以前办理过的证明而已,怎么这么难呢????难道要把这些事情都发布到抖音媒体进行宣传,政府现在大力倡导办事容易,不要老百姓走第二趟,我前后去了四五趟,就是不给办理,请上级部门帮老百姓一个忙,把这些不作为的政府人员好好的教育一下,老百姓真的不容易,办理一个证件,又感觉回到以前了,求爷爷告奶奶的!!!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么,请求早日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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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委网信办 2025-09-24 11:25: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经核实,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去办证。即您按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即可,不需要到镇政府盖章,已经有人成功办证。另外,镇政府也不负责出具商品房相关证明(商铺也是同样道理),敬请谅解。

    群丰镇人民政府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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