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0
涉及单位:岳阳市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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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10:52分,在岳阳市被交警拍到不礼让行人。
6月30日我交了罚款200元,当时短信无扣分的,7月31日显示我扣3分,8月5日,我完成学法减分。
现在,交警回复,当时就扣分了,他们不承认,一个违章处理了我二次。我要求岳阳市交警大队,撤销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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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你的该起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无处理两次的情况,大队民警也已电话对你进行解释,若你仍对处罚有异议,可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9月26日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交警部门将核查后第一时间回复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