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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政府按协议解决安置地跟房的证件问题

时间:2025-09-19

涉及单位:国土资源局,绕城公路指挥部,桐山街道办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我们是永州市宁远县桐山街道崇德社区大种地村村民(联名附后)。现就宁远县绕城公路拆迁安置项目中,政府未按协议办理国有划拨用地手续的问题,向贵部门正式投诉,恳请督促落实协议约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协议约定与履约现状

2015年8月,我们与宁远县绕城公路项目指挥部签订《宁远县绕城公路建设大种地村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政府为我们办理国有划拨用地相关产权证件。但截至2025年9月,已逾10年,国有划拨用地手续仍未办理,近期宁远县自然资源局答复称因政策调整,只能按集体土地补办手续,违背了协议约定。

二、投诉事由

1. 政府违约,损害群众信赖利益:拆迁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承诺办理国有划拨用地手续却未履行,严重损害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也使群众基于协议产生的信赖利益受损。

2. 政策调整不能成为违约借口:政策调整应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而非直接违背协议约定。群众在签订协议时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国有划拨用地权益的期待配合拆迁,现因政策调整导致权益缩水,相关部门未充分考虑群众合理诉求。

3. 群众权益因用地性质变更受损:国有划拨用地与集体土地在房屋交易、抵押、增值等方面权益差异显著,按集体土地补办手续使群众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与协议约定一致的保障。

三、诉求

1. 恳请贵部门督促宁远县相关责任单位,严格履行《宁远县绕城公路建设大种地村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协议书》约定,办理国有划拨用地手续。

2. 若确因政策调整无法办理国有划拨用地手续,要求相关单位就权益补偿、替代方案等与群众进行充分协商,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

3. 建立专项沟通机制,就协议履行问题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公开政策依据、解决方案及时限,消除信息不对称。

我们坚信政府会秉持诚信履约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恳请贵部门予以重视,推动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附件

1. 《宁远县绕城公路建设大种地村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协议书》

2. 村民联名签字表

3.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官方回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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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sdf55 2025-10-15 10:21:57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通过“湘问投诉直通车”反映“要求政府按协议解决安置地跟房的证件问题”一帖我局已收悉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宁道绕城公路项目于2013年12月取得省政府用地批文(政国土字[2013]2523号),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12月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征地、迁坟及房屋拆迁工作。桐山街道崇德社区大种地自然村有13座房屋在道路规划范围之内需征收拆除。2015年8月,指挥部开始进行房屋拆迁工作,分别与拆迁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协议书》。
    为落实《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协议书》,指挥部数次选址,多次做群众工作,最终将以上拆迁户安置在宁道绕城公路和宁远一中门口大马路旁,现均已建设好,原拆迁协议约定安置地办证性质为国有划拨。县委县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认为根据目前的用地政策,以上安置地只能参照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理,按照集体土地补办手续。
    希望你理解和支持。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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