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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回支付的680加12000服务费用

时间:2025-09-19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通过抖音,本人父亲找到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协助追讨债款,并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微信向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支付了人民币680元(大写:陆佰捌拾元整),于8月29日通过微信向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支付了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用以委托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提供债务纠纷法律服务,但因费用、委托工作开展方式等还未谈妥,父亲并未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鉴于双方至今未签订任何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并未就服务内容、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达成完备的法律约定,付款后,经审慎核实,我们想各项问题谈妥后再决定是否委托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且鉴于合同未成立,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未实质性地开展任何核心法律工作,我父亲并未享受相应的法律服务,所以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退回支付的680加12000服务费用,但经过微信沟通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以申请为由一直拖着不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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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5-09-28 10:20:4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提交的证据材料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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