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8
涉及单位:湖南推英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昌旭律师事务所 财瑞律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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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
投诉人在百度网上找到湖南推英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10月06日签订《授权委托书》及电子版
《债务纠纷服务合同》,委托该所律师代理我和陶女士与王立春经济纠纷一案。但在代理过程中,该律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时效性问题
贵所在签署完协议,让我们缴纳完3600元诉讼费后,调取户籍时间坡久,直至2024年12月仍未立案,进度严重滞后。
二、专业性问题
1,上诉材料被驳回
因律师整理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重新整理去仲裁委员会,延误立案时间。
2,立案材料不完整
律所并未在第一时间得知被告人公司法人更换,也从未关注。并且,在劳动仲裁前一天,告知我们需录制聊天记录视频作为证据,此前从未提及。立案材料反复更改多次,仍被驳回。
一开始接触贵所时候就表示,3600元诉讼费先由我垫付,后期会向被告要回诉讼费及损失,但是开庭调解的诉状中并没有明确提及产生诉讼费,且贵所代理律师签署代理协议的,后期根本没有发挥律师作用,仅仅以我们的身份在网上立案。
三、沟通和态度问题
贵所在收取3600元诉讼费之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未主动向我方通报过案件进展,每次回复均是在我强烈要求下才勉强回复,且提供的时间节点和处理方式含糊不清,均已正在调取,或者稍等之类言词回复。(并且,案件在劳动仲裁后出了和解书,我们问及当初缴纳的诉讼费时,无一人接听电话,无人解释专业知识,现如今,被告人并没有按照法院文书给钱,联系多次律所,无人回复,电话不接)
贵所建的群,里面的人不是不停更換 或是无故退群或是不回消息,请长沙司法机关对其行为,还我们普通老百姓公道。司法明明是保护受害者的,而作为律所却手持所谓的“正义”之剑背刺受害者,其行为实在是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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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进行沟通。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律所先进行自查。请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1日
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正在核实处理,后续情况将及时与您反馈。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