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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3年社保未交。

时间:2025-09-08

涉及单位:西安腾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情况反映尊敬的各级领导:我是王伟,现有一紧急情况向各位领导反映,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我于2010年11月入职西安腾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直没有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2013年11月30日后,我再未去公司,此后我与公司属于“长期两不找状态”, 2024年11月4日,我向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社保损失等,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做出了西咸劳人仲案字【2024】2351号裁决书,仅裁决我与西安腾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我的其他仲裁请求,我不服该裁决,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长安区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12月13日做出了(2024)陕0116民初2450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我与西安腾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收到长安区法院判决书后,我就给西咸新区人社局打电话,要求人社局督促公司给我补缴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社保局给公司打电话,公司拒不配合,人社局以公司拒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办法来搪塞我。我前前后后跑了六个多月了,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是一名退伍军人,身患残疾,无法工作,无配偶子女,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且已丧失劳动能力,请求相关部门及媒体能够关注我的现状,督促西安腾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法定义务,配合人社局为我补缴社保,让我早日享受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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