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工资没变,公积金基数却减少了

时间:2025-09-05

涉及单位: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9月扬州城控集团根据2000年《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七条指使扬州市上善公司减少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工资没变,公积金基数却减少了高达28%。

财政部2000年文的第七条是企业给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因未拿到一次性住房补贴,按规定的标准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放在公积金账户的补贴账户里,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作为计算缴纳公积金的基数;而上善8月减掉的房贴是计入职工工资,计入应税收入,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组成项目津贴补贴里,是公积金基数包括的内容。这跟2000年财政部文发放的公积金账户里补贴账户是两回事。。

住房公积金属于规费,公积金基数计提标准由省级政府部门调整,企业不得自行调整。

期望扬州城控集团、扬州市上善公司、扬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能纠错,恢复原来的公积金基数。

(七、关于住房补贴计入成本费用有关财务问题

企业按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460 9.4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