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上海永升物业损坏业主停车入场权益

时间:2025-09-04

涉及单位: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于2013年入住长沙市雨花区旭辉国际广场,已够买316号停车位,入住起每年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停车费用,由于本人对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提出相关物业管理不规范的漏洞,物业一直未解决以及整改,在2024年起停止缴纳物业管理费。在2024年底本人车位管理费到期后,要求续缴停车费,上海永升物业管理借物业管理费捆绑车位管理费缴费,不缴纳物业费,车位费用只能交纳一个月,不能按年续费,并且于晚上休息时间经常骚扰本人,催收相关物业管理费用,并且在小区公共区域张贴我家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通知,本人一再说明,解决小区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小区绿化随意破坏无人管理、小区道路拥堵等问题后,本人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是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从2025年1月份起进入小区停车每次需要安保开闸才能进入停车库停车,出场需要缴纳临时停车费,由于本人已购车,十分不满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行为,出门采取跟车出场方式,拒绝缴纳临时停车费,物业公司由于收不到临时停车费,管家联系我可以续缴一年停车费,本人为了进离场方便,同意缴纳,但是需要减免我已缴纳的临时停车费,可以按一个车位缴纳2台车的停车管理费,物业给我的理由是不能够续缴2台车,购一个车位只能交一台车停车管理费,需要我们按月去物业管理处租用车位,由于在购买房产时,销售推荐316车位宽敞,不影响别人车位情况下,可以停2台车,本人车位本来可以停2台车,既不占道,也不影响别人停车,物业的理由是什么,上海永升物业损坏了业主的基本权益,给本人的生活造成不便以及困扰,然后更让人恼火是,2025年9月2日,管家再次微信催缴停车费,续费时间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本人还是为了进出方便,通过微信扫描一台车360元续缴停车管理费给上海永升物业,结果就是停车系统不能续费,原因是捆绑我车位的车牌号码湘A10Z54有欠款2115元,不缴纳这个欠款,系统不续缴停车费,而且答应开具电子票不推送,小区还存在偷税漏税,停车出场缴纳从来没有发票提供,请有关部门帮忙解决上海永升物业霸道行为,我回自己家,停自己家已购停车位,上海永升物业收费依据是什么,如果我一个车位停2台车,与小区购买一层和二层赠送一楼绿化面积,占用全体业主绿化面积比,是谁在违规。长沙旭辉国际广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合同,谁给权利,是物业服务于全体业主,而不是给业主造成困扰,违规收费,损坏业主权益。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15 10:02:26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旭辉国际广场现物业服务企业为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其服务依据为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在收楼时均有签订该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
    二、关于您车位及停车管理费等问题,经核查,2025年3月份您车位管理费到期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曾就“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协同缴纳”进行沟通,并非强制捆绑,且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单独进行车位管理费缴纳。因您未及时续费车位管理费并通过跟车方式进行进出车场,系统自动计收逃费金额2115元。非人为设置障碍。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协助业主核实临时停车费明细,协商合理的结清方案,保障您正常进出权益。
    三,关于您车位权益问题,经了解,您购买的旭辉国际广场负一楼316号车位产权登记为“单个标准车位”,设计用途为停放一台机动车,暂未查到“销售承诺可停2台车”相关书面约定;从小区通行安全及车位管理规范原则上,暂时无法达到“一个车位缴2台车管理费及2台车同时免费进出”的要求。建议您采取“错峰停车”或者“临时车位租赁”等替代方案,解决停车需求。
    四,关于您反应的物业开具电子票不推送,小区还存在偷税漏税,停车出场缴纳从来没有发票提供等问题,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在物业收费前台均设置发票领取提醒机制;随时配合税务部门核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2025-09-12 11:45:11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业主名下登记有两台车辆,但仅购买了一个车位(316号)。业主坚持要求两台车辆均免费停放在其车位及周边区域。物业多次沟通解释,强调一个车位仅可停放一台车,若另一台车辆随意停放,可能占用公共通道或影响其他车位业主正常使用。
    对此,物业建议该业主可通过租赁另一个车位满足停车需求,或采取“两车交替进入、同一时段仅停一台”的方式,后者可予以免费。但业主对此不认可,坚持要求两台车均享有免费停放权利,或提出仅支付两个车位的管理费(而不租赁车位)即允许两车同时进入。
    物业无法满足该要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业主因而投诉。
    建议市民核查购房合同与文件(如《车位购买协议》、《物业服务协议》、《业主管理规约》等),看其中是否有关于车位具体使用规则的明文规定,若市民诉求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可向物业提出合理要求。
    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向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美林景园社区详细咨询(联系电话:8504454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 2025-09-09 11:18:41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不开具发票、偷税漏税”的问题,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情况调查。经核实,该物业公司已对您所缴纳的费用开具发票。由于您在留言中未提供实质性偷税漏税证据材料,我局目前无法对留言中反映的偷税漏税问题开展详细调查。请您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圭塘税务分局付先生 联系电话:13787083888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
    2025年9月9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