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格林供电所施工造成事故后各种推脱

时间:2025-09-03

涉及单位:格林供电所

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我家房屋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被烧毁。当天格林供电所在当地搞农网改造。除了我家房屋,还有多户用户电器被烧坏。对于格林镇供电所的所做所为,让人揪心。

一、农网改造那么长时间,没有一个农户接到他们农网改造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正安县供电局有领导回应,他们是带电作业,不需要停电,无需通知用户。我想问问这位领导,我们的电压器、电杆、电线全都换掉了。你能保证,把电从变压器或者电杆上接入农户家中的那一段时间(哪怕只有几十秒钟),你们没有断过电?而且你们又拿什么来保证,你们接通线路后的供电质量?

这个问题,我打南方电网95598反映多次,一直的回复都是格林供电所的解释没问题。也向国家能源局12398投诉过。贵州省能源厅也调查了2个多月,也回复说他们没问题。既然都没有问题,难不成这条法律有问题?

二、格林供电所解释:你家房屋起火,导致电压升高,返回主线上去把别人家的电器烧坏。

对于这一点,格林供电所一直为提供数据,以做实验烧毁设备为由拒绝做实验。没有通过科学的依据来解释问题。而是选择忽悠老百姓不懂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因他人破坏导致倒塌、脱落致损,行为人需证明房屋的倒塌与自身无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们连房屋起火时刻的瞬间电压值都拿不出来,又拿什么来保证供电质量合格?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把380V电压直接接到220V的民用电路上的理论,供电所拒绝回答。也没有拿出数据证明当时并不是直接接到380V的电压。

四、用电几十年,问了周边的老百姓,没有一个知道有用电合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六条:电力企业和用户应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电合同。同时,我已向南方电网95598投诉过这事,最终的结果是,让格林供电所给我回复。现在快20天了,一直没接到他们的回复。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