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31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人居环境处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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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宜,从中央到湖南,再到长沙市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要求保障民生,依法依规加装电梯,并明确“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面积”。但是,到了岳麓区开发建设局(人居环境处)这里,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制定内部会议纪要:“……增加建筑面积可以不超过20平米”。岳麓区开发建设局称:未将该会议纪要作为加装电梯备案的依据。但暗地里却给予增加私有住宅面积的加装电梯的申请,进行了审批和备案。导致很多小区将电梯建成后,增加了10-30平米的住宅面积。对此,岳麓区开发建设局的解释是:业主增加私有住宅面积的做法跟《会议纪要》无关,是业主自己的事情。试问:你们不审批、不备案,他们敢搞违建吗?此举违背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宗旨,不仅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在老百姓之间制造了矛盾,增添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综上,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核实相关情况,依法撤销不合规的作为备案指导文件的《会议纪要》;依法撤销尚未施工的违规的加装电梯的备案;依法审核和备案后续加装电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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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岳麓区开发建设局答复称业主增加私有住宅面积的行为与《会议纪要》无关”这一表述与事实不符。住宅使用面积系指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可用空间的净面积总和,包含卧室、起居室、厨房等12类功能空间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新区开发建设局已通过网上信访渠道作出明确答复:所谓增加的建筑面积特指楼道及连廊面积(属业主公摊部分),未纳入业主专有面积,亦未直接计入住宅使用空间,仅作为该单元业主公摊面积存在。据此,会议纪要所述内容符合长沙市《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长住建发〔2019〕81号)规定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会议纪要系规划、住建等部门经充分调研论证形成的指导意见,其效力层级低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增设电梯业主与周边业主权益,通过多维度评估论证对既有文件条款作出必要补充,既符合增设电梯工作以实用性为基本原则的要求,又在绿化保护、周边环境影响等方面提供明确指引,有效保障了不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规定的落实。会议纪要符合相关规定,无撤销依据。需指出,该会议纪要非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我局不具有撤销该会议备忘的职能职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感谢您的留言,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8日
您好,留言已收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