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30
涉及单位:湖南艺学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派森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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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多次投诉给政府部门带来麻烦致歉。因为我也是受害者,很多事情是在被欺骗下进行,后知后觉才发现(比如这次这份新上传的合同),也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整个事件流程;因为此事涉及公司较多,有些因我不懂法不知是否与此事有关,只是客观说明;还望政府部门体谅。
事件流程:
23日上午小红书引流,说带学python,并给我发来微信。
加微信之后,发免费资料给我,并称带做外包赚钱,之后面向就业。
当日晚上,给我发了直播链接。(此人微信为老凌@派森启航)
直播中宣称教爬虫,web开发,游戏开发,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等,三个月左右副业,六个月左右就业;称报进阶班可以达到做副业的水平;称后几个月可以带做兼职顶学费;称学完之后可以有各种证书;并称自己只带8个学生,名额有限,且称二维码只停留30秒加微信,交100报名费,先到先得。
加微信后,给我发来微信收款码,收款方是湖南派森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交了报名费100。
之后在千帆云微信服务号签了分期绑定了银行卡,让我签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称走形式,不重要,在对方诱骗下,签了合同。这里对方完全欺骗我签合同,整个合同签署由于电子签名,我只输了一次名字,所有需要签署的地方全部完成,整个过程非常快,我完全不知内容,更没有时间知晓内容。第二份即为培训合同,我多次询问是否随时退,对方都未曾提高额解约费。(此人微信海鸽@派森启航)
之后对方让我添加了授课老师及班主任(湖南艺学启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当日晚我认为换了老师,与期望不符,微信询问,对方无应。
次日,我就提出了退课。对方称公司休息。
25日,对方给我的回复是退课交包含总费用5%资料费(299)和总费用5%平台服务费共598元。对方与我的电话沟通中称平台服务费为他们在珊瑚课堂帮我注册账号的费用,并称如果一直拖着,仍然收取课时费。协商解约不成。
27日,发现培训合同甲方根本无资质进行技能培训。
28日,称退出需要交294分期平台服务费。我不接受。询问对方第一份合同内容并要求出具,对方含糊其词。
29日,我在手机短信里面偶然才发现这份合同。
补充说明:第一份合同是由南京怡垣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千帆云服务号的开发者)发起的。
投诉主张:
1.合同主体与收款主体不一致,且未开具发票。
2.对方在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实际教的是python基础根本达不到做外包的水平,承诺自带实际更换了老师,宣称只带8人名额有限,实际远不止8人。
3.诱骗签订合同,消费者询问是否随时退费,隐瞒高额解约费;消费者询问并要求出具第一份合同,故意隐瞒不告知。
4.合同存在格式条款,霸王合同,要求查证。
5.培训合同甲方的经营范围内并未有资质进行技能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本身违法,因甲方原因,合同本身不能正常进行。
6.早已明确提出退课,不需要任何服务,仍收取课时费。属于变相强制交易。(有录音)
7.乱收费用。合同里甲乙双方各承担5%技术服务费,并未明确讲何种费用,甲方称为平台服务费(口述称为在珊瑚课堂注册账号费用,有录音),收费不明确。合同收取资料费按进度收取且不超总费用10%,甲方发给我的资料只有软件安装包和简单预习资料,直接收取一半的资料费明显价值不对等,同时把免费软件包包装成应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资料费,存在欺诈性消费。说的分期平台服务费更是莫须有。
8.我在对方千帆云微信服务号上绑定的银行卡不能自行解绑,认为侵犯消费者权益。
诉求:
解约两个合同,解绑银行卡,不接受高额解约费,不接受乱收费。
请求尽快解决,要求调查合同里是否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并取消,调查甲方是否有资质进行合同内容里的培训,调查甲方是否与非法金融平台合作规避风险,是否存在以高新兼职为诱饵刻意隐瞒消费贷款。
在此,恳请政府有关部门明察有关事项,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如有需要出具证据说明的我随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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