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7
涉及单位: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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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帅(配偶:何柳),现就与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生活家装饰”)的装修合同纠纷,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介入调解。
投诉事由:
生活家装饰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事实与理由:
1、合同签订存陷阱,知情权受侵害:签约时,对方仅提供手机操作,手机屏幕无法完整查看合同条款与价格明细(看内容看不到表头,看表头看不到内容),使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署合同。
2、拒绝提供法定预算,费用构成成谜:《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供详细预算书。但经多次催要,对方始终拒绝提供明确列明工程量、单价、总价的预算清单,其提供的报价单关键信息均为“0”,总价12万余元构成无法核实,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3、价格不透明,选材时加价:在签约选材环节,对方仅通过显示屏展示材料,选择时诸多项目均出现额外加价,未在事前全面告知真实价格。
4、设计服务敷衍,强行催促付款: 对方提供的施工图敷衍了事,无法指导施工。但其设计师不完善图纸,反而多次以“现场交底”为由推诿,并一味催促支付第二期款项。
投诉请求:
请求贵协会就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调解,责令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首期款27000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5年4月5日,您与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订家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6079元,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对于您要求解除与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合同的诉求,商家表示因已进行了多次设计方案调整,已产生相关费用,需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再解除合同。我局拟组织您和商家进行调解,因您不同意给付违约金,商家拒绝调解。如有未尽事项,请致电0731-85114021(城南路市监所)。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