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7
涉及单位:常宁联合地产有限公司,住建部门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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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24日通过微信向常宁联合地产有限公司的员工廖辉转账2000元,明确标注“常宁市君安豪庭诚意金”,对方承诺“谈同买,谈不同诚意
金退”,中介跟我说房东那边没同意我提出的价格,当时也没有把2000元诚意金退还。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诚意金是意向金非正式定金,无合同约定时,交易失败必须退还。6月14日,中介诱导本人将诚意金转移至南门湖的一套房子,联合地产廖辉将2000元诚意金转给其领导王海浪,并违规定性为定金转给房东,并开具无效收据(无本人签名)。买卖交易没达成,经过多次沟通,还是不肯退钱,只好请求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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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基本情况。接到信访件后,我局住保中心房屋中介股工作人员立即约谈联合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并联系信访人,进行三方会谈。经了解,中介公司职员廖*在信访人默认的情况下把购房诚意金转交南门湖房东作为购房定金,后因信访人已另外购房,房东不愿退还购房定金。
2、处理结果。经多方协商,由联合中介公司与房东沟通,房东答应退还购房定金,事情已有效解决。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