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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上级领导督促处理

时间:2025-08-22

涉及单位:十四师二二五团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我是(原和田市于田县喀孜纳克村4大队二小队)的农民。2013年3月,我从阿克苏来到本地,承接流转了当地农民手中的27亩红枣苗,45排数,一排200多克红枣树大约有8900朱,转让费24万5000元,在村委会的推动下我们签订了流转合同(永久使用权)。流转后嫁接小枣苗,经过7.8年的精心培养,转让和培养全部花了58万元,这是我几十年省吃俭用的血汗钱,把27亩红枣培养到了盛果期,2018年被兵团接管本地,2019年在没有经过我同意全部推毁了,我全家心在滴血,红枣是我家的命根子,也是我家的全部希望,在2020年兵团将我唯一的一套房院(造价20万元)强制性将其推毁,推回的时候我家里全部东西价值十几万,搬家的机会都没有给我,全部推埋在房子,当时将我们夫妻二人进行人身攻击,把我们二人控制,强行抢我们的手机,删除我们录的证据,对我们进行恐吓威逼,从此我们一家四口无家可归,被迫流浪打工为生。我们只能求助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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