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1
涉及单位:衡东县吴集镇龙奉村委委员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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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信息:
姓名:赵文军
住址:衡东县吴集镇龙江村7组(现为龙奉村7组)
与举报事项的关联:本村村民、利益受损方。
被举报人信息:
姓名:杨静
职务:村委委员兼村委会信息宣传员
所在村:衡东县吴集镇龙奉村
二.举报事实
2025年7月21号19点19分,在龙江村7组杨静新建别墅院子。杨静将手里的香烟等物品硬塞给吴集供电所雷姓工作人员(有视频和吴集供电所罗副所长电话录音佐证)。导致2025年7月31号雷姓工作人员9点50分(我家人离家办事在9点已出门)未经我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杨静家电表线接入我家院子宅基地上的电线杆上,此行为严重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 《电力法》第:55条: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它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效力高于电线杆产权归属)
2.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力。
3. 违反《民法典》第:236,240,323,288-296,327条:相邻关系核心条款,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房产价值及处置权,电力设施建设必须避免对相邻权利人妨碍。
4. 违反《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18条:用户申请新装用电,供电企业应审核用电需求及供电条件,涉及第三人权益的应取得书面同意。
2025年3月24号在衡东县吴集派出所处理杨静老公(赵永科)打本人一事的调解过程中,对方出示了明显伪造签名并盖有公章的村民联名信。想以此来逃避赵永科打人事实的处理结果!(此文件派出所和吴集镇司法所均有拿给本人看,本人也询问过里面部分签名当事人,确认未签字和不知晓此情况。本人也可以提供部分人真实签名与联名信签名做比对确认)
三.证据/线索
视频+图片+录音
四.举报诉求
杨静作为村干部,本应廉洁奉公、服务村民,但其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为此,本人强烈要求:
1. 立即依法依规对杨静的上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2. 如查证属实,请求对其予以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请求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举报人。
郑重声明
本人承若以上举报内容均基于事实和掌握的证据线索,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领导高度重视,严肃查处,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致
敬礼
举报人:赵文军
日期: 2025 年 8月18号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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