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1
涉及单位:双清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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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
2016年我私人合法摩托车在双清区大兴路口,交警以未年审和摩托车私自安装了一个晴雨伞被交警查扣,因为当时我也不懂,所以没有及时去消除违章
时至今日偶然发现,一直被蒙在鼓里,我还有一个违章记录未被处理,现在摩托车已经被交警强行报废
但是有如下几大疑问实在不明白,也查询了法律法规问题
交警强制报废私人合法摩托车,徐了公示是否不需要通知车主本人,我摩托车还有违章记录未被处理,就被交警强行报废,这是否属于违规违纪操作
既然交警要强制报废我摩托车,难道徐了公示之外,车主连知情权利都没有吗,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被报废之前必须先处理好所有违章记录,我私人没有及时处理好违章记录,交警罚单明确指出逾期不处理,要交百分之三滞纳金,既然有这个规定,交警为何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未通知车主情况下,在未处理违章记录前提情况下,在摩托车报废还没有通知车主销户情况下,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可以提前和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报废,所以对于交警违规违纪操作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利,侵害了我私人财产损失权利,也已经对我个人信用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上诉交警不合法行为,请求领导能够给底下人民群众伸张正义,人民群众可以遵纪守法,难道交警就可以任意践踏法律法规,想怎么就怎么样,所以强烈要求领导能够彻底彻查此事,给我一个弱小群体一个正确说法,并且赔偿我合理损失,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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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双清交警大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6年5月9日您驾驶湘ES***7普通摩托车在邵阳市东大路的大兴路至财神路路口段被双清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您及时处理,您的违法行为有: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车辆被拖移至邦田施救站;4、邵阳日报 第10750期 2016年9月19日,已发布关于依法对市区暂扣机动车强制报废公示的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清大队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