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2
涉及单位:新化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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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新化县扶贫公路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曾参与新化县洋溪镇光明村以及上龙村扶贫公路建设的农民工代表。怀着万分沉重与急切的心情,我们特此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个持续困扰我们多年的重大民生问题:新化县人民政府在该扶贫公路项目中,长期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总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余万元(¥1,100,000+),时间已长达六年之久,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恳请领导体察我们的艰难处境,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支付我们的血汗钱。
具体事实经过如下:
1, 项目背景: 2018年,我们应招参与娄底市新化县洋溪镇光明村以及上龙村扶贫公路建设。该项目由政府主导,明确属于国家扶贫项目,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助力脱贫攻坚,同时也是专款专用的政府工程。
2,拖欠事实:我们数十名农民工在2019年期间,严格依照施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我们仅领取了部分生活费和自垫付资金,还有总额110余万元人民币被长期拖欠。自完工之日2019年起算,至今已六年有余。
3,艰难维权:六年多来,我们无数次向项目发包方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以及新化县政府信访部门反映诉求,寻求解决。得到的回复往往是“政府资金紧张”、“正在协调”、“等待拨款”等,新化县政府和县交通局各种踢皮球,问题始终在推诿拖延中得不到实质性解决。同时新化县政府涉嫌挪用专款专用资金,涉嫌严重违法,恳请上级严查并问责。
4,生活困境: 这笔被拖欠的工资是我们的合法劳动报酬,是维持家庭生计、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根本依靠。长达六年的拖欠,已使我们许多家庭债台高筑,生活陷入极度困境,部分工友甚至因无钱医治而耽误了病情,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作为参与国家扶贫工程的建设者,我们却因拿不到应得的报酬而深陷贫困,这与国家扶贫的宗旨背道而驰,令我们倍感心寒与无助。
我们的核心诉求:
1. 立即支付拖欠工资:请求上级领导责成新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立即、全额支付拖欠我们长达六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本金共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余万元(¥1,100,000+)。
2. 查明原因并问责:请求彻查造成如此长时间、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在扶贫项目中)的具体原因、责任主体及资金流向,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挪用截留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 保障后续权益:请求监督新化县县政府建立有效机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们坚信,在党和国家三令五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今天,我们的正当诉求理应得到重视和解决。这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账,更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和我们数十个家庭的生存与希望!
我们已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协议、工资欠条、身份证明、历年反映问题的记录等供核查。值此万分艰难之际,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伸出援手,督促新化县政府尽快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让我们这些为国家扶贫事业流过汗水的普通劳动者能够拿回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公平正义!
特此报告,急盼解决!
上访人:邹今席 龙升喜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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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22032521353898:
自收到您反映新化县人民政府涉嫌挪用专款专用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110余万元的问题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经调查,您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参与修建了由湖南志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承建的三个工程项目:新化县洋溪镇光明村扶贫公路建设工程、新化县洋溪镇上龙村扶贫公路建设工程、新化县2018年第二批扶贫公路(洋溪镇上龙村)改建工程。上述三个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交(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缺陷责任期于2023年6月21日结束。其合同总金额779.07万元,结算总金额655.2389万元,我司已累计支付工程款549.6215万元给志远公司,还有105.6174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为确保志远公司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我司与其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志远公司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做出了明确承诺。志远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已将收到的工程款中相应部分支付给其合作的劳务公司。因此,您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其责任主体应为劳务公司与志远公司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并非新化县人民政府或我司直接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关于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说明
乡村扶贫公路建设项目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两部分。其中国省补助资金占比不足40%,其余60%以上的资金缺口需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原计划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付地方自筹部分,但因新化县已于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国家开发银行停止了对全县扶贫公路和区域性公路项目贷款资金的发放。后续受国家化解政府性债务政策、县财政资金困难以及新冠疫情影响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剩余工程款缺乏及时、足额的资金来源。县财政局每年只能根据财力状况,按一定比例拨付扶贫公路的工程欠款,并由县交通局统筹分配。
项目资金的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当前工程款支付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自筹部分资金来源因政策调整和客观因素受阻,并非资金被挪用。
三、处理意见
针对剩余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向国家成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化解相关债务,该专项债申请已获得批准。预计在2025年年内,将利用该专项债资金支付包括本项目在内的相关工程欠款。
对于因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工程款支付延迟给您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我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敦促并配合县财政局,在专项债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按程序支付志远公司剩余工程款。
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