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2
涉及单位:建设局、质监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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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沙市阳光100三期1-83栋1412的业主 洪田玉。由于我目前长期不在国内,我所持有的房屋一直都存在漏水问题。物业方面回复称已多次对漏水问题进行了维修,但当我要求其提供相关的维修记录(2023年以前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内容、施工人员及处理结果等详细信息时,物业至今未能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我有权了解和掌握房屋维修的具体情况。
另外,我的房屋是2014年购买的,房子入住后就一直存在渗水问题,一直在修一直没修好。师傅要来看十几次才会修一次,要等下雨上门看,下小雨看,下大雨看,下中雨看。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直想要维修记录,这次动用维修积金,会不会又和上次一样,修不好没事,只要拖过5年就万事大吉了?作为底层老百姓,是不是只能忍气吞声?
因此,恳请相关部门协助协调督促物业公司依法依规向我提供我所持房屋的维修记录。如有需要,我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配合处理。也请相关部问可以回复有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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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房屋漏水,物业拒绝提供维修记录的问题,前期已收到您的投诉并做了回复,希望您或委托亲人加强与物业的沟通,街道也会督促物业整改,您也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