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9
涉及单位:盒马鲜生长沙喜盈门店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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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朋友一起在2025年7月12日入职盒马鲜生长沙喜盈门店,朋友于7月20日离职,本人于7月21日离职,但最后到手工资却相差甚大,我的朋友离职时没有任何处罚,对我离职时却恶意加上条款对我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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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看您提供的两份“离场单”材料,金某某的“离场单”未包含扣款说明,而赵某某的“离场单”额外添加了“迟到扣款150元”“新人激励不满足时间条件剔除金额482元”。
一、“同工同酬”的法律解读。“同工同酬”一般指的是相同工作、等量劳动、相同业绩等情况下的“同工同酬”。有以下常见误解需要澄清:一是“同岗必须同薪”。若劳动者存在合理差异(如工作经验、技能等级、学历背景),薪资可适度差距(例如资深理货员因能独立处理复杂问题,薪资高于新手是合理的);但若“相同条件下的不公平待遇”(如仅因性别、籍贯导致薪资差异),则违反同工同酬;二是“绩效考核可随意扣钱”。若考核标准统一、透明,且劳动者确实违反规则,扣款则可能是合法的;但若针对特定人员单独制定考核标准(如仅给您设“额外扣款条款”),则可能违反相关法规。
二、若您认为权益受损,建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以下是具体步骤:
1.收集关键证据。例如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等);工作内容、扣款争议、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2.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您可向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须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可到市场监管局调取或者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证据及证据清单等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配合!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