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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长沙天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8-08

涉及单位:个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于大致时间2025年2月经网推委托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处理债务纠纷事务,期间发现该所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及严重服务缺陷,具体如下:

1. 服务态度恶劣,消极履职,外委托其他律所律师,欺骗行为

- 该所指派人员李松回复问题严重拖延,办案,对咨询敷衍推诿,甚至以“问题太多”为由拒绝解答,未履行基本服务义务。

2. 违规收费且拒不退款

本人共支付费用9000元,其中1000元先收费,违反《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强制书面合同的规定;

给合同未提供合法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经要求退还费用,该所律师不仅拒绝退款,更威胁称“若再主张退费则终止服务”,构成恶意胁迫。

3. 指派无资质人员接案

负责与本人对接的联系人李松. 郭向洁无律师执业资格证涉嫌违反《律师法》关于“非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的规定。

4. 威胁当事人

律师明确表示“再要求退费就不再处理问题”,利用专业优势胁迫当事人放弃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责令该所退还全部9000元费用

2. 对该所未签合同收费、不开具发票等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3. 核查对接人员资质,若存在无证执业依法惩处;

4. 要求该所就服务瑕疵及威胁言行书面道歉。

5. 合同与对接不是同一人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 2025-08-15 09:59:46

    网友:
    您好!您于2025年8月8日通过“投诉直通车”反映的“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未履行委托义务等”投诉已收悉。我单位依法受理并核查如下:
    一、初步核查情况
    1.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需开具合法票据,并与委托人明确约定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内容。您提供的材料显示,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收取的9000元未提供有效凭证,涉嫌违反收费程序。《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2.目前该法律服务正在按合同履行中,若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未按《委托服务协议》约定的条款提供法律服务,需结合律师实际工作量判定费用退还比例。
    二、处理依据与建议
    1.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首次投诉由律师协会受理。请您于10个工作日内补充以下材料至我单位或长沙市律师协会:身份证明、委托合同、收费票据、沟通记录等书面证据。联系方式:长沙市律师协会,0731-85408110(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栋23层)。
    2.若协商无果,您可依据《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对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立案调查。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您可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主张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三、我们工作进展
    1.已向湖南天扶律师事务所调取委托档案,核查收费凭证及服务记录;
    2.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律师协会移送投诉材料,并同步启动行政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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