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7
涉及单位:湘阴静河镇政府,湘阴县政府,长江委,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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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朱朋义,湘阴县静河镇爱民村二组村民,家庭困难。(自己患有高血压,脂肪肝等,长期服药,妻子存在智力障碍,患有精神疾病,二级残疾,长期服药,儿子读初三)。老房子有30年历史 ,多处破损,翻新无多大意义。妻子长期寄住在娘 家,儿子从小到大由奶奶带大住在我弟弟家,过年放假都是寄住在我弟弟家。住房问题成为了家庭解决的重大问题。2024年6月我向村委会、镇政府反映需要重新建房。村委会、镇政府以二线大堤30—50米内不能建房为由拒绝。他们要求我在村里自己找地解决。村里人口比较聚中,难找合适的地建房。镇政府与县里对接协调一年多末解决。二线大堤30—50米内不能建房,政府应该有相应的政策对建房、住房有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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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您户符合建房条件,但您的老宅位于湘江支流大堤背水坡(属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禁止您户在老宅原址新建房屋,静河镇范围内近年来没有出现过在河堤违规新建房屋的情况。您可对现有老宅进行维修加固,但不能影响堤防安全,不能原址新建。经过社区和组上的积极协调,在您组上距离您原住宅约 120 米的位置有一处鱼塘(可协调为建设用地),可满足您的建房需求,您可在该位置按程序申请建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如有相关政策咨询或服务需求,可联系静河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2350490;联系地址:湘阴县静河镇人民政府
湘阴县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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