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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查政委14年案件求公安部介入》

时间:2025-07-31

涉及单位: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紧急申请公安部直接侦办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徇私枉法案(三级转办程序空转致直接责任人涉嫌带病提拔)

申请人:韦先验

联系方式:15173070809

现根据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35条规定:对“推诿拖延”恳请督办;

(一)程序违法事实:

本人于2011年8月9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派出所管辖区域,被人用铁棍打断右手尺骨,经公安机关指定伤残鉴定部门鉴定为轻伤,九级伤残,“有轻伤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公权私用、口头传达“不予立案”,经信访后公安机关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一起公诉案件被迫于2012年本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时隔11年以“证据不足驳回裁定”,收到驳回裁定书本人多方信访维权,(要求追究涉案民警徇私舞弊责任),岳阳市公安局信访窗口推诿说不受理,(信访是老百姓遭受不公申冤举张维权的途径,有视频为证),我去找警务督查,后岳阳市警务督察承认是公安的问题,至今不了了之。涉嫌存在“系统性包庇违法”,造成后果(案件直接责任人派出所主管刑事案件的副所长方承轩在我实名举报期间,涉嫌“带病提拔”,从派出所所长直升为分局政委),本人去岳阳市检察院刑事控告涉案民警,于2023年11月,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但至今过去18个月,案件仍然无果。

本人身体残疾,没有得到公平正义只能被迫坚持多渠道信访,2025年7月18日向国家信访局举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徇私舞弊(伤残不立直接责任人带病提拔三级),于2025年7月21日被国家信访局依法转交公安部,2025年7月21日公安部转交湖南省公安厅,2025年7月21日湖南省公安厅转交岳阳市公安局违反《公安信访规定》第35条(推诿敷衍),2025年7月28日岳阳市公安局转交涉案人原单位派出所(三级转办包庇,试问派出所如何查政委)岳阳市公安局将举报分局政委的案件转交派出所,此举不知是在藐视信访条约之规定,还是在践踏司法公正???

(二)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2.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3.《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35条:对“推诿拖延”必须督办;

4.《刑法》第397条:公安人员滥用职权不办案涉罪;

5.《公务员调任规定》第11条:带病提拔违反干部考察程序。

(三)举报诉求:

1. 请求公安部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方**等涉案民警徇私枉法案(排除地方干预);

2. 请求倒查三级转办中的责任人;

3. 请求倒查方**“带病提拔” 责任;

4. 请求书面答复受理督办及督办结果;

(四)证据清单

证据1:2011年轻伤鉴定书 ;                                                                                         

证据2:口头传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电子照片;

证据3:2023年公安立案通知书 ;

证据4:国家信访局原始举报案件编号及转办记录截图

证据5:市局转交派出所的书面通知(或系统流转截图)

证据6:方**2025年升职公示文件

综上所述:此案从2011年—2012年—2023年—2025年至今,湖南省公安厅、岳阳市公安局等单位举报长期无果,法定程序是一个没有争议性的规定,恳请公安部督办,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推进法治核心,执法机关不依法办案就是最彻底的腐败,法决不向不法妥协,请还百姓公平正义!


此致

敬礼


举报人:韦先验

2025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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