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6
涉及单位:安乡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安乡法院在执行余金山与安乡县雅蓝超市、任伟(2025)湘0721执1641号中,在部分执行任伟款项后,尚有2万多未执行。余金山向法院执行人员李柯反映,如任伟账上无钱,请执行雅蓝超市每日营业款和店内货物,而李柯说超市已不属于任伟,并拿出任伟转让雅蓝超市给陈婷玉的协议,签署时间为2023年11月,余金山当即提出反驳:自己2024年6月20日、8月7日、8月30日三次和陈婷玉微信催要货款的事(见附后三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陈婷玉均以任伟所聘出纳身份和余金山沟通,并在请示雅蓝超市老板任伟后,陈婷玉于2024年6月26日代表任伟微信转5000元给余金山。由此可见,2023年11月所签的超市转让协议是任伟为逃避债务与陈婷玉合谋造假之举,任伟直到现在仍是雅蓝超市的老板,陈婷玉自始至终只是雅蓝的出纳。任伟、陈婷玉已涉嫌拒执罪。在余金山提出异议后,安乡法院未对转让协议真实性进行审查、未对当事人调查,时至今日,雅蓝超市正常营业,营业款和货物这些可执行财产未被法院扣押和执行,且2025年6月25日安乡法院对本案终结执行。鉴于现在营业中的雅蓝超市老板仍是任伟,余金山现向安乡法院提出请求:
1、恢复执行雅蓝超市的营业款(营业款由出纳陈婷玉收取和转移,应执行陈婷玉名下款项)和店内货物。2、执行任伟将雅蓝部分门面分租给九芝堂药房的租金(见现状照片),请法院加大力度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案件审理情况
原告安乡县恒旺商店(经营者:余金山)与被告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我院主持调解,于2024年11月6日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尚欠安乡县恒旺商店(经营者:余金山)货款及铺底租金36574元,此款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还10000元,余款26574元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付清,此纠纷了结;2.若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未按上述约定的任意一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安乡县恒旺商店可就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执行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因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安乡县恒旺商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我院立案执行。2024年12月3日,因安乡县雅兰超市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出具(2024)湘0721执1641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安乡县雅蓝超市的经营者任伟列为被执行人,并直接执行任伟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我通过扣划任伟名下公积金、保险的方式,共执行到位26000元,另扣除执行费526.84元;因为被执行人任伟、安乡县雅蓝超市在我院有系列案件,按照债权比例安乡县恒旺商店受偿了14000元。另查封了任伟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车塘河路90号金顶公园尚小区4栋911房屋一套,因该房产还有抵押贷款120万元左右,故未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除此以外,任伟名下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将任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令以后,对本案予以终结结案进行处理。
三、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1.关于要求恢复执行雅蓝超市的营业款及货物:2025年3月20日,我院执行员上门查看时发现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已没有再经营,现经营者为安乡县速购雅蓝超市(经营者:陈婷玉),同时查明任伟与案外人陈婷玉于2023年11月22日签订了超市转让合同。故我院无法执行现经营超市(安乡速购雅蓝超市)内的经营款项及货物。
2.关于要求执行陈婷玉名下的财产:因原调解书系原告安乡县恒旺商店(经营者:余金山)与被告安乡县雅蓝超市(经营者:任伟)双方达成,陈婷玉不属于该案当事人,故我院无法执行案外人陈婷玉名下的财产。
3.关于要求执行收取雅蓝超市分租给九芝堂药房的租金:我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案外人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安乡状元华府店承租的店铺系任伟租赁的门面,我院已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2025)湘0721执572号执行裁定书扣留并提取该租金。现未到合同约定的租金给付时间,待到合同约定给付时间后,我院将对该租金进行提取。
虽然目前本案已经终结执行,但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或发现任伟的下落我院将会恢复执行,同时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安乡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