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4
涉及单位: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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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原本就何力伟交通事故一案,通知2025年7月14日上午在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后又改为7月15日下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
在举行听证之前,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宣布会场纪律,其中一条是,除当事人何力伟及其律师之外,家属代表不允许发言。并且宣布没有得到主持人的允许,不得向对方提出质疑,并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不准意义吗?希望相录音录像,但并没有向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准录音录像的文件,何力伟在听证之前,就在网上发布了这次听证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速度超过每小时100公里的车辆,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行车间距是多少米?办案交警及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速度超过每小时100公里的何力伟,在只有40余米的行车间距内,有充足时间空间避免追尾前车邓石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也是认定何力伟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关键所在。本案邓拾根正是在何力伟速度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从其前方约40米处由行车道向快车道变道就刹车,留给后车何力伟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行车间距,明显只有40余米,不足法律规定的一半,明显不能刹停汽车。然而在这次听证会上并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辩论,主持人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个问题,这不是故意回避问题吗?不就实质性关键问题进行争辩。这种听证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司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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