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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湘雅二医院反映问题

时间:2025-07-24

涉及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有些事情现在想想都还有些害怕,相关情况请相关职能部门利用监控对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并对个人隐私和安全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

其一、2025年7月18日16点左右,去湘雅二医院投诉接待中心提交申请书等资料,想要医生帮我解释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但投诉接待中心不受理,要我去找医疗安全办,哪怕我说对医疗安全办感到恐惧,因为我被他们关起来过,我读墙上的制度也不按上面的规定受理,鼓起勇气去医疗安全办,又要我去找法院,我找医院纪委,说不归他们管,问及医疗安全办把我关起来恐吓的事,为什么没有有效回复,也表示不清楚,找了信访,说他们当面不受理,又要我找医疗安全办,或者打12345……打12345途中,巡逻执勤人员跑进来对我进行驱赶,还抢了我的资料去,我央求他还给我,崩溃地告诉他不能抢我的东西,希望他尊重我的隐私,可他还是不把抢去的资料还给我,我崩溃的跪了下来,我害怕他泄露我的隐私,我好几次听到医院有工作人员向别人泄露病人隐私和在背后辱骂嘲笑病人,我跪着求他还给我,也没有立刻还给我,后来一个警察来了,资料被信访人员收了,不知谁报的警,把我带走了,但没有解释我违背了哪条法律。

其二、2025年7月18日16点半左右的时候,我鼓起勇气去医疗安全办反映问题,接待人员抽着烟玩着手机,谈及以前反映的问题希望给个正式有效的答复,他说“我没办法给你所谓正式有效的答复”,我提交资料,他看都不看就说“这个我没办法受理啊”,还说“因为我不能够甄别你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小心地问“难道别人来你都可以以不能这个……”,他打断我“不!别人没有在我们这个精神科住过院。”我问“然后在精神科住过院就……”他打断说“就不能甄别你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我说我对烟味有点过敏他也还是抽烟,我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实说明情况。”他表示我不适用,谈及医疗安全办把我关起来威胁的事,他说“我没在场。我不知道。我在外面。”可当时他在场过,我试图引用联合国大会在1991年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障的原则》来论证即便我有精神障碍也有获得公正对待的权利,他打断了我,说“保护精神病患者,你自己都认同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你要我怎么来接待你这个投诉?”后来大概5点半的时候,我又到医疗安全办跟他说信访接待人员要我找医疗安全办,他打断我表示她不是这么说的,谈到病历,他轻蔑地说“我没有必要给你解释”“你看不懂中国字”,我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态度还是可以改善一下”,他说“第一,你不是我的上级”,他的上级是谁呢?在医疗安全办抽烟对来访者不礼貌都是上级容许的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于何处?我后来希望我和他交谈的时候他不要抽烟,因为我闻到烟味容易咳嗽,他说“你要是觉得我抽烟,你不想跟我交谈,你不要跟我交谈,没有强迫你要跟我交谈,你能不能不跟我交谈你?你不要跟我交谈,你要是觉得我在这里抽烟的话!”当我小心说“那二手烟致癌这个事情是个常识吧。”他还说“关你屁事,我二手烟致癌。我二手烟致癌是致我的癌,又不是致你的癌,再如果说的话,我又没让你闻!我没让你闻。”“你自己跑进来闻的!”我有点不明白卫生部2012年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不是规定“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怎么就管不了湘雅二医院了呢?

其三、在2022年8月4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向湘雅二医院医疗安全办反映医生可能存在违反医疗伦理和法律的情况,工作人员不但不加以调查核实,反而以可能录音为由关起来威胁恐吓长达半小时之久,被警察解救之后,在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文艺路派出所面对面断断续续的问话长达两个多小时,警察关心的是我的身份,在我反复表达请求查看当时的监控时却不采取行动,也拒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把我喊出门外拒不开门,后来向省卫健委、检察院、12389、12345请求查处此事也都没有有效的答复,省卫健委要我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我“向省卫健委提出”。

我想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能不能管到湘雅二医院的工作人员!?我想问为什么派出所可以不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其四、2022年8月4日医疗安全办把我拘禁起来期间,我在恐慌中崩溃,被工作人员推,我大喊救命都无效,直到警察把我救出来,后来我发现安全保卫部办公室(103)就在旁边,路过那里多次看到里面聚集一堆人在那里抽烟,如2025年7月18日17点半多一点时,就有人在门口抽烟,里面隐约传来哭泣声,不知什么情况。

其五、也不知道是第多少次去文艺路派出所申请调取被湘雅二医院医疗安全办关起来的监控录音录像,2024年8月7日下午6点左右我请求民警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还对我呵斥动手,他嚼着槟榔的口水喷到我眼睛里令我非常不适,当时在派出所还打了110报警反映这民警动手推我和未经正当程序未出示执法证件要查看手机以及申请调取这段时间派出所的监控视频未果,后来我又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信访申请,结果收到告知书“你(单位)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及下级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请向省卫健委提出。”

其六、一面是急需住院的患者都可能还要排队,即便住上了院通常也只能住在嘈杂的病房里,还要收病房空调费,连陪人陪护睡在米把宽的椅子上都还要收床位费,当然据说有关系的人就不用排队了,一面是工作人员可以在宽敞的办公室公然抽烟,嘲讽患者,还可以把反映问题的人关起来,湘雅二医院究竟要做出什么改变才能让人相信“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想质控人员比我更清楚?关键是质控的人呢?有没有随机到现场的习惯?

最后,即便惨遭医院的欺辱、拘禁、驱赶,我也要好好的活着,也希望湘雅二医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和我一起努力,进行系统性地改善,希望终有一日,不会再有人像我一样向医院反映问题也会被关起来恐吓、资料被抢、惨遭拘禁或驱赶。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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