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3
涉及单位:渌口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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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陈亿平,借款人肖开明,五年了未归还。我找到渌口法律援助的张琳律师,交了3000元律师费后,渌口区人民法院介入,通过法院起诉调解,肖开明答应并签协议按月支付欠款1000元。支付三个月后,就不再支付,又有七个月未支付分文,我打电话请求法官陈磊给我主持正义,收回我的血汗钱,但结果还是一样。我要怎么办啊?有没有相关部门主持正义啊?公平,公正,法治社会,能否给我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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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您好,您反映渌口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作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事裁定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您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于2023年9月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此案,我院将加大执行力度,继续采取执行查控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及时核实申请您提供的财产线索。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将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案件承办人予以进一步释法答疑。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