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3
涉及单位:昆明诺亚医疗
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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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近期前往昆明诺亚医疗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该门诊部”)进行身体检查。接诊医生声称本人存在“早泄”、“阳痿”及“前列腺炎”问题,并强调“如不及时治疗后果严重”。该表述引发本人恐慌,遂在该门诊部接受了其推荐的仪器治疗。后因心存疑虑,本人前往公立三甲医院复诊。经专业医生详细问诊与检查,结论明确:1:早泄判定错误: 医生指出,性生活“偶尔”低于3分钟不符合医学上早泄(需“持续或几乎每次”低于3分钟)的诊断标准;2阳痿诊断无据: 本人勃起功能正常,不存在阳痿3前列腺炎诊断失实: 本人无尿频、尿急、尿痛等前列腺炎典型症状,医生明确表示无需专门治疗,若需消炎仅需口服药物即可。该门诊部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夸大病情,制造恐慌: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虚构或过度渲染疾病严重性(如“不及时治疗后果严重”),利用患者恐惧心理诱导消费。2虚假/误导性诊断: 其诊断结论(早泄、阳痿、前列腺炎)与三甲医院权威诊断结果严重不符,涉嫌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关于规范诊疗行为的规定。3过度医疗: 在本人实际仅需观察或简单口服药物(消炎药)的情况下,该门诊部推荐并实施了非必要的、昂贵的仪器治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关于合理诊疗的要求,侵害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4侵害消费者权益: 上述行为构成误导,导致本人基于错误信息作出消费决定(接受仪器治疗),造成财产损失。诉求:立即全额退还本人因本次误导性诊断及过度仪器治疗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恳请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维护医疗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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