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3
涉及单位:长沙惠丰医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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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我女朋友因排尿时疼痛,前往长沙惠丰医院检查。初诊为尿路感染,医院安排了三天输液。7月8日,在月经未完全结束的情况下,医院直接检查阴道,称其患有阴道炎、宫颈炎及“宫颈糜烂二级”,并声称“不治疗会一直腹痛、后续会更严重”,诱导我们做宫颈赘生物摘除术、阴唇修复术、宫颈粘膜修复治疗。后经家人提醒,我们取消了前两项手术,仅做了宫颈粘膜修复,总计花费6694.57元。
事后咨询公立三甲医院医生得知:
- 尿路感染只需多喝水、多排尿,首选药物治疗即可,无需额外治疗;
- 所谓“宫颈糜烂二级”是正常生理现象,并非疾病;
- 即便有阴道炎、宫颈炎,首选也是药物治疗,而非手术或修复治疗。
1. 侵犯知情权:医务人员未如实告知真实病情(如宫颈糜烂并非疾病),通过夸大“不治疗会加重”等话术吓唬患者,隐瞒规范治疗方案,诱导签字接受高价治疗;
2. 侵犯选择权:对尿路感染、阴道炎、宫颈炎的首选药物治疗方案刻意隐瞒,直接推荐手术、修复治疗等非必要项目,剥夺患者选择合理治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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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