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2
涉及单位:中环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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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东坪街道万福社区西瓜园5户居民共用一个总水表,一直是5户人家一起查每户的分水表进行缴费,但从2024年开始出现5户的分水表加起来不到总水表的量,请中环水务的工作人员查询,给予的解释是只管总水表,至于分水表是如何显示他们不管,只有催费短信,不解决实际问题,那我们5户人家怎么可能把水费交了,现在不但有水费欠费,还收取5983.88元滞纳金,今天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就把水停了.投诉无门,😡😡😡打市长热线,说在紧急处理,一般工作日5天解决给予答复,建议我们自行拨打客服电话,但客服电话从下午6.20分到8.19分持续拨打无人接听,感觉投诉无门,难道这样的哑巴亏就要老百姓来承担吗?停水是属于民生问题,大夏天的因为停水导致人身伤害又由谁来负责,建议相关上级部门严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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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华声在线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岳塘区东坪街道万福社区西瓜园5户居民共用一个总水表(户号:100194),该区域属拆迁范围。2025年1月13日,我司营业一所抄表员抄表时发现总水表水量偏大,怀疑表后管道漏水,当即与其中一户居民沟通。用户称表后管道因拆迁时被渣土车压坏导致漏水,期间已向社区反映,但社区现场查看后回复路面无漏水现象。实际该用户表后管道埋于地下存在暗漏,并未维修,我司抄表员在此期间也曾多次告知用户这一情况。
2025年2月27日,营业一所抄表员及所部领导再次联系用户,告知管道仍存在漏水且水量较大。用户再次说明漏水系拆迁时渣土车压坏所致,曾多次向社区反映未获修复,期间社区已向该用户赔偿800元。
该总表从2023年9月至2025年7月实用水量为5660m³,欠费金额达24209.08元(含违约金5983.88元)。我司每次抄表后,均以短信形式向户名沈攀科的用户手机发送缴费通知,亦多次发送水费催缴通知,抄表员也进行了多次电话催缴,均未得到回应。
依据《湘潭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水价标准和计量数值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交。用户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向欠费的用户送达《催款通知单》并加收违约金;自催告之日起超过60天,用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水费和违约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采取限水措施或中止供水服务。被停止供水的用户交清拖欠的费用后,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12个小时内恢复供水。
据此,2025年7月22日,我司营业一所对该户号采取停水措施。当日晚间,您致电我司表示停水情况,考虑到天气炎热,营业一所领导安排抄表员于21点恢复供水,也与您沟通,请您次日到营业一所协商水费及管道漏损等事宜,您承诺23日会前来,并会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三方协商。
7月23日,您未到我司营业一所协商水费问题。当日下午,抄表员接到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对方询问了该户基本信息,并称此前赔偿的800元为管道修复费用,同时咨询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办法。我司营业一所建议:1.用户自行废除表后管道,从水表后重新铺设管道至各用户屋内;2.到我司办理一户一表报装。
截止目前,我司营业一所仍未收到您关于协商处理水费等问题的回复。水作为商品,用水需按时缴费。我司希望您正视自身责任,依据法规和事实,尽快协商处理水费事宜。我司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合法原则,妥善处理此事,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