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2
涉及单位:硫市镇政府、贞元村委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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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铭忠系新建平阳村村部和栗木小学工程的承建方。新建平阳村村部于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建栗木小学于2015年6月开工,2016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签认金额677662元。自2016年工程整体投入使用至2018年,共收到栗木村委工程款15万元,学区工程款16万元,剩余367662元欠款。2018年栗木村改制并入贞元村,同时平阳村小也撤点改制并入硫市镇联合学校中心小学,从此各方开始相互推诿停止工程款支付,由于款项迟迟未结,被逼无奈之下所有劳务工资及材料款均由宁铭忠垫付完毕,无人因工资、材料欠款问题于村委及镇政府投诉滋事。
2019年承建人宁铭忠确诊肺癌,由于急需资金治病2019年至2020年期间宁铭忠及其家属曾多次报告村委及镇政府沟通工程款支付问题都未得答复。2021年2月宁铭忠因病去世,王梅诚作为宁铭忠的妻子,又多次至贞元村委提请签署还款协议、协商还款事宜,彼时原平阳村支书蒋结合重任贞元村支书,回复以建筑租赁费用进行还款,后于2022年2月镇政府拨付20000元,2023年7月租赁费支付20000元,余欠工程款327662元。宁铭忠与原栗木村委《工程承包合同》第六款中商定“甲方应在2014年12月30日付工程款20万,余款在2015年12月30日付清,余款部分甲方负责乙方月息6厘”,甲方在2015年12月30日前已支付工程款310000元,剩余欠款367662元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按月息6厘计算利息,扣除2022年、2023年两次还款本金,至今应偿还利息231044元。
共计应付本息558706元,请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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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衡南县硫市镇贞元村委欠个人工程款近十年未付清》的问题,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朋友所反映收到原平阳村委工程款15万元,实则收到16万元,如有疑问可进行账目核对。
贞元村由平阳村、栗木村、贞元村合并而成,新建平阳村村部和平阳村小学所欠工程款问题是在合村之前出现,系历史遗留问题,但贞元村村委会也在积极解决此问题。由于贞元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力一次性偿还所欠工程款,但也在积极争取各项资金、社会力量及租赁平阳小学,租赁费第一时间用于偿还所欠工程款。鉴于此情况,贞元村村委会将积极想办法,制定可行方案,逐步偿还所欠工程款。
衡南县硫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