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7
涉及单位:新宁县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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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新宁县司法局失职渎职,肆意炮制虚假答复,明显是在包庇律师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现就新宁县司法局在处理我投诉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何本明律师一案中涉嫌包庇律师何本明并出具虚假答复函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公开实名投诉举报。
2025年6月5日,我向新宁县司法局投诉何本明律师在代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中的不当行为。然而,新宁县司法局于2025年7月15日出具的答复函中,存在严重失实和虚假陈述,明显是在包庇律师何本明。
具体而言,答复函中声称被申请人新宁县丰盈印刷品包装厂仅进行了口头答辩,未提交书面答辩状。然而,庭审笔录第4页明确记录了被申请人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这一铁证如山的事实,充分暴露了新宁县司法局答复函的虚假性,明显是在包庇律师何本明。
在投诉过程中,我曾要求新宁县司法局调取仲裁庭的庭审监控录像以还原何本明律师阻止仲裁员将书面答辩状复印给劳动者的情况。新宁县司法局派人去仲裁院调取了庭审监控录像,但司法局的人告诉我庭审监控录像只有影像没有录音,关键的时候庭审监控录像录音就没有了。这种情况令人怀疑司法局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调查责任,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
新宁县司法局的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也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其失职渎职行为表现在:
1. 虚假陈述:故意隐瞒事实,作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答复,明显是在包庇律师何本明。
2. 程序违法: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未对相关证据进行认真审查。
3. 滥用职权:随意出具虚假答复函,严重损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我强烈要求:
1. 彻查新宁县司法局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纠正错误答复,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真实、公正的答复函。
3. 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新宁县司法局的失职渎职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也严重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查,还我一个公道。
投诉人:戴华明
2025年7月16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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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事项,我局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依据客观事实、相关证据材料作出答复,不存在失职渎职,虚假答复包庇律师等行为。
新宁县司法局
2025年7月31日